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受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公司党群办、设计公司2016年零购“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购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1 | 笔记本电脑 | 祥见附件 | 台 | 1 | 公司党群办 |
2 | 笔记本电脑 | Intel i7/2g独显、8g内存/1TB/DVDROW/全高清屏/14英寸 | 台 | 1 | 设计公司2016年零购 |
3 | 台式电脑 | 联想i3-3240/1X4G/1TB/1G独显/500G/DVDROW/DOS/19宽屏 | 台 | 2 | 设计公司2016年零购 |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本次采购为一次性报价,含货物本体及附件、运费、技术服务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人须注明提供的发票种类:17%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出,并说明提供的发票种类)。
2、报价有效期:90天。
3、交货期:成交通知后20天。
4、交货地点:公司党群办联系人:王刚
138*****586、设计公司联系人:陈同亮
133*****868收货单位:公司党群办、设计公司
5、质保期: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 报价人填写 年。若国家或企业“三包”规定超过上述质保期,则以国家“三包”为准。
6、密封及盖章要求:
报价需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所有资料盖鲜章有效。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报价产品详细参数、有效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且所有资料盖鲜章有效。报价文件须密封,并且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封口盖章。
报价文件须密封,并且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封口盖章。
7、付款原则:
合同生效后,10万以上50万以下全部合同货物运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后,卖方出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合同价格)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产品经试验、安装、投运合格或货到三个月(以先到为准),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合同货物质保(一年)期满,并无索赔(如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支付合同余款(合同总额的10%)。价款10万以下5万元以上货到检验合格后付90%,余10%质保1年;价款5万元以下消耗性材料货到付清全款。
8、报价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8月18日09时30分。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地址: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驻明星公司办公室(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西路88#,明星康年酒店5F开标室),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
9 、成交供应商须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0、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甘红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驻明星公司办公室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西路88#,明星康年酒店808室。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三、报价人须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全部须盖鲜章)
1、报价单(含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交货期、交货方式、报价有效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发票等)。注:报价单必须为A4纸,否则作废。
2、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