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1302破2号宿迁市曙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暨施工单位招募公告
2024苏1302破2号宿迁市曙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暨施工单位招募公告
宿迁市曙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暨施工单位招募公告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2日作出(2024)苏13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韩红对宿迁市曙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3月22日作出(2024)苏1302破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担任宿迁市曙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为增加曙光公司的偿债能力,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曙光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11日,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孔涛持股54.5%,王力持股45.5%。法定代表人王力,住所地宿迁市宿城新区五金家电气配城A14栋308号(南海路东侧、威海路北侧),经营范围:对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市场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曙光公司名下登记了一宗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宿国用(2014)第341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949㎡,坐落于宿城新区南海路东侧利民大厦北侧,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曙光公司在此宗土地上建设了名流商务大厦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总建筑面积*****㎡,其中,商业*****㎡,地下车库1637㎡,人防2000㎡,是一栋集办公、酒店式公寓为一体的综合型商务大厦。
项目开工时间为2014年9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6年3月。目前工程主体、人防地下室等施工完成,消防、强电、附属道路、内装、自来水等主要工程未完成,各项综合验收工作暂未进行。因项目涉及“管金贷”非法融资案件,资金链断裂,工程于2020年12月停工至今。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施工单位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有重整经验更佳)。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可联合参与投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但至少有一个公司符合上述条件。(比如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可以联合或独立报名,也可以投资人另外招标施工)
4.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施工单位要求三级资质以上,愿意垫资续建,注明工程款下浮率,并且同意以房屋抵付工程款(抵房价格为评估价下浮10%)。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
(一)提交报名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主要对偿债资金来源、资金注入计划、偿债周期及后续经营方案(经营班子组建、施工方案、销售方案等)进行描述。并附以下材料:
1.意向重整投资人介绍(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或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置业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8.投资的具体方案,施工单位要明确工程款的下浮率,工期。
9.报名保证金10万元。
(二)报名联系人
胡剑桥律师 151*****888。
四、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为准。
2、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投标人在考虑是否投标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等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与管理人联系并了解债务人的详细情况。
4.本次招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止。
特此公告。
宿迁市曙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