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机构养老综合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秦淮区机构养老综合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秦淮区机构养老综合评估 JSZC-******-JSDY-C2024-004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6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DY-C2024-0046
项目名称:秦淮区机构养老综合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2万元/年
采购需求:
近年来,养老服务工作受到社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大,投入的预算资金逐年增加。按照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凡补必评”的原则,需要邀请专业评估组织对机构养老服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对南京市秦淮区养老机构服务项目及入住养老机构老人自理能力等级进行相关评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平时综合服务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验收结果,并符合年度区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可由双方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无法协商一致则视为不再续期。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0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方式:本项目纸质版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dayou2015@vip.126.com),并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寄地址,(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注:须将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纸质招标文件。付款账号(支付宝):jsdayou2015@vip.126.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1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一
五、开启时间:2024-08-1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周工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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