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EPC二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EPC)二标段(电梯采购
及安装专业分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TZB-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EPC)二标段(电梯采购及安
装专业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299202.00
元,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和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 8 部电梯并安装(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EPC)二标段(电梯采购及
安装专业分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EPC)二标段(电梯采购及
安装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 投标人为制造企业: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
修理、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
2.2 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需具备《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许可证》B 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3 若经销商不具备《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许可证》B 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需
同时提供生产制造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需与生产制造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代理商与制造企业组成联合体除外)
3.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
供网页证明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
4.本次项目允许联合体。;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2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2 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
上午 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崇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
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 273 号伊犁路政海事小区综合楼 245 号)获取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息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
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 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
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
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
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3、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崇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
273 号伊犁路政海事小区综合楼 24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崇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
273 号伊犁路政海事小区综合楼 245 号)
七、其他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公告媒体: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霍尔果斯和汇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和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炎黄路 21 号霍尔果斯创新创业中心 14 楼
1403 室
联 系 人:郜婷婷
电 话:187099995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崇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 273 号伊犁路政海事小区综合楼 245
号
联 系 人: 淡家乐
电 话: 19990999923
电子邮件: 7681446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