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楚雄青山湖国际康养度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酒店运营合作单位采购项目公
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青山湖国际康养度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酒店运营合作单位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万元,招标人
为楚雄国运青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用地44787.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443.62平方米,容积
率0.63,建筑密度27.91%;共规划248个房间,其中院落温泉客房24间、院落标
准客房56间,集中式客房168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青山湖国际康养度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酒店运营合作单位采购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青山湖国际康养度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酒店运营合作单位采购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01月至今
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申请
人,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2024年度内新成立法人暂
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至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60号)现场报名并获
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60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60号)
七、其他
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酒店运营期限满10年截止。
2、质量标准:达到招标人最终绩效考核目标,同时满足各种渠道反馈、客户调
查及回访等方式综合加权客户满意度评价4.5分以上(满分5分)。
3、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不作明确要求,由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需投入相应的管理及技
术人员。
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顺利完成本
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
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
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
)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即可。
5、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从事过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四星级
及以上(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
2010)》评定并经过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评定公示,同时提供酒店星级标牌号
)酒店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酒店星级标牌号等复印件
,否则不予认可。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2021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
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6.2投标人2021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
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本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6.3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
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
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
处罚。
7、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套。购买文件缴纳费用方式为:现金缴纳。
8、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银行: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鹿支行
账户:0500035433437012
注: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从
投标人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备注“楚雄
青山湖国际康养度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酒店运营合作单位采购项目投标保
证金”字样。若未按时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保证保险:各投标人可登录工程保证保险网(https://www.gcbaoxia
n.com/),按提示操作,购买[非交易中心内开标]或[交易系统无需确认]项目
的投标保证保险。并将电子保单(保险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核验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国运青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高新区永安路北侧彝人古镇阳光闲庭5号院H3幢
50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878-3129771
电子邮件:2379171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永兴街31号永兴商贸中心D3幢2层202号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13759481591
电子邮件: 2379171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