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楼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楼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轩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楼电梯
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石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楼电梯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XC2016-08-09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地 址:石泉县城关镇
联系人及方式:郑老师 153*****82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轩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泉县东阳新村院内
联系人及方式:吕女士****-*******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石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楼电梯工程(位于石泉县城关中学门口),主要采购内容为:乘坐电梯一部,额定速度:1.0m/S,额定载重1000Kg,5层5站,基站:1层,轿厢尺寸(宽×深):1600?×1500?,井道尺寸(宽×深):2280?×2400?,开门净尺寸(宽×高):900?×2100?,(详见采购清单全部)。
2、项目用途:教学使用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34.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
2、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经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须具有A级电梯生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
4、所投电梯制造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企业公章);
5、参与谈判的企业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接到故障通知后需在半小时之内到达需维修服务现场);
6、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提供近一年内同类业绩证明;
8、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的发售
1、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上2-8项资质原件及加盖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二套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时止(含周末)。
3、发售地点:石泉县东阳新村院四号楼。
4、谈判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下午时16:00分前。
2、谈判时间:2016年8月24日下午时16:00 。
3、谈判地点:石泉县东阳新村四号楼。
九、其他应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缴入下列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泉县财政局国库支付改革预算单位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石泉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 15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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