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网络租赁项目
丹东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网络租赁项目
项目概况
(丹东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网络租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网络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第一包:人民币50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500.000.00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人民币50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500.000.00元。
采购需求: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多,故此处仅列出部分采购需求,其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若一家供应商同时在两个包号中最终得分均排序第一名,评审委员会将按第一包、第二包的顺序确定该包号排序的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该供应商不再被推荐为第二包的成交候选人;
若第二包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已被评审委员会推荐为第一包的成交候选人,则该供应商不再被推荐为第二包的成交候选人,第二包排名第二名供应商将被评审委员会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第一包:
1、服务清单
服务清单列表 | 需求数量 | |
通信线路服务 | 互联网接入网络服务 | 1 |
2、服务标准
2.1服务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专职的客户经理和技术支撑工程师;具有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标准化业务处理流程;有知名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有专业的运维人员定期对设备运行环境,如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登记和监视;具有故障处理制度和标准作业流程,在客户设备和系统出现故障时,为客户提供紧急故障恢复所需要的服务和资源;具有完善的运行监控设备和监控体系;具有客户服务质量定期分析和流程改进制度,对性能不满足需要的设备及材料及时进行更换。
2.2互联网接入网络服务
满足以下要求:提供1条互联网接入网络服务,不低于1Gbps带宽,含一年通信服务费。
供应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
第二包:
提供1条互联网出口专线服务,不低于1000Mbps带宽,含一年通信服务费。
供应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
合同期内上门免费服务,免费维修,提供组网及各终端接入相关设备;
供应商对用户租用的线路及支持线路应用的设备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故障处理服务,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案;
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链路的性能不低于服务提供商网内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链路必须是独占带宽通道,上下行实际使用网速峰值速率均应不低于实际标称带宽。
同时提供以下配套基础设施服务,以保证电子政务外网服务整体的业务安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具备服务能力,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服务满意后,双方按中标价续签一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8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是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琪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000151(咨询电话: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陈旭(中标事宜联系人:梁艳 吴景利 由畅)
电 话:0415-*******(中标事宜咨询电话:041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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