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篮子工程”甘泉基地生产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菜篮子工程”甘泉基地生产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2016年邗江区“菜篮子工程”甘泉基地项目生产设施工程 |
建设单位 |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镇五湖村村民委员会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镇五湖村 |
发包内容 | 根据扬州市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扬菜发[2016]5号文关于同意实施2016年扬州市区“菜篮子工程”甘泉基地项目实施方案7米宽钢架大棚 |
质量要求 |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1590-2008) |
工期要求 | 45日历天 |
工程造价 | 约143.9万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营业范围符合本工程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工程规格要求 | 1、新建7米宽钢架大棚285座。 2、全部材料为热镀锌带钢管。 3、以上相关标准允许偏差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1590—2008执行。 |
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一)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22日,每天上午9:30至11点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发售) |
购买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邗江中路465号(中国审计三楼) |
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 | 申请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1、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在报名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指定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邗江苏盛事务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 157*****0061617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除转帐支票、现金以外的其他形式,如本票、汇票等方式。除银行保函外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的款项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否则,该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汇款证明材料至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465号)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
投标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联系人:汤工 电话:******** | |
欢迎本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及以上监督部门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汤工联系。 |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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