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新圩镇新圩村旧路1号新圩粮点整体五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新圩镇新圩村旧路1号新圩粮点整体五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新圩镇新圩村旧路1号
新圩粮点整体五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受委托,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新圩镇新圩村旧路1号新圩粮点整体五年租赁权;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多次报价”。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租赁用途限制:餐饮、修理汽车、摩托车、收废品等会影响公共卫生的行业不予租赁。标的建筑面积与第一年年租金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新圩镇新圩村旧路1号新圩粮点整体五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录“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4年7月25日17:00:00前自行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新圩粮点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4年7月24日—7月25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看样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 139*****496
报名联系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报名联系电话:0596-******* 邹女士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5日
新圩镇新圩村旧路1号新圩粮点整体五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序 号 | 标的名称 | 场地及建筑面积约(㎡) | 自由报价阶段 |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 | 第一年年租金竞价起始价 | 限时报价周期 | 竞价保证方式 |
1 2 | 新圩镇新圩村旧路1号新圩粮点整体五年租赁权 | 场地面积2442.8㎡,建筑使用面积1200㎡ | 2024年7月26日09:00:00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前 | 2024年7月26日10:00:00 | *****元/年 | 120秒 |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 开户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县支行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参与竞标的的,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
备注: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本次网络多次报价竞价过程由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组成: (1)自由报价阶段自2024年7月26日9:00:00开始至本标的限时竞价开始前。在本阶段竞标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该阶段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可从起始价报价)且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本阶段,每个报价不设间隔周期时限。 (2)各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相应所有竞标人即进入相应的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报价间隔时限为120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 (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本标的流标。 2、本次出租的新圩粮点坐落于新圩镇新圩村旧路1号,仓库及保卫室为石木、砖木结构,办公楼为砖混结构,场地面积2442.8平方米,使用面积1200平方米,产权为国有。租赁本场地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商业,如:餐饮、修理汽车、摩托车,收购废品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 3、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新圩粮点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竞得的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五年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4、租金和押金缴交:本标的租期五年,竞得人每年付一次租金,合同签订当日缴纳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缴纳一次租金,于每年8月前五天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元。 5、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6、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7、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新圩粮点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等挂牌交易文件。 |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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