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
性质 | 澄清 |
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WZ0166 ?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7月2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
一、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9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一)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合同文件有关要求,采购前应取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及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未取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不予计量。(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材料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三)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四)承包人需要采用代用材料时,材料品质和标准、性能不能低于被代用材料,且须经监理工程师事先同意后才能采用,超出部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一)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合同文件有关要求,采购前应取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及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未取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不予计量。(二)承包人采用附件10《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汇总表》表内厂家材料、设备,则只要提供样板及联系函经监理人、发包人、使用人确认即可,如采用非《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汇总表》内材料、设备,则承包人须提供三家或以上的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提供材料、设备样板(大型设备除外),提供三种以上材料设备品牌供监理人、发包人、使用人确认后方可采购,提供的生产厂家或品牌,必须是与《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汇总表》表中厂家或品牌具有同等品牌认可度(如认可度难以评价,则以价格衡量,即同等市场价格)。未经监理人、发包人、使用人审批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有权要求清退出场,承包人应予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附件10《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汇总表》未约定的材料、设备的厂家或品牌,承包人须在选用材料前提供三家或以上的中等质量以上市场认可度或信誉度的厂家或品牌供监理、发包人、使用人选择,如发包人、使用人认为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品牌材质差或品牌档次低,则发包人可以要求再补充材料设备品牌,承包人不得拒绝。所有品牌须经发包人、使用人、监理人确认后进行采购。(四)承包人应根据《关于招标采购政策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2)10号)要求,按照《佛山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应用绿色建材技术指引》等规定关于“必选绿色建材”“可选绿色建材”的类别和应用比例要求使用《目录》内产品,未履行承诺及合同约定选用绿色建材的,发包人将处以签约合同价的2%的违约金。(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材料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六)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七)承包人需要采用代用材料时,材料品质和标准、性能不能低于被代用材料,且须经监理工程师事先同意后才能采用,超出部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原招标文件8.2 款第(二)~(四)项变更为第(五)~(七)项。详见根据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汇总表》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重新下载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与相关附件,并根据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编制,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答疑内容
1、问: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定分离办法-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2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问:我司独立承接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其中一期已竣工6000万元,同时通过竣工验收已经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我司此项业绩是否符合要求?请明确。
答:所提供的业绩如为多个单体建筑物组成,某个单体公共建筑物满足招标文件指标要求且已经完成该单体建筑物竣工验收,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的,该单体公共建筑物符合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2、问:涉案财务管理中心,这个在图纸是没有一个具体的名称,只有一个入口,在一层2号轴网处,效果图是不是体现二层的入库登记厅?请明确。
答:二层平面图中4轴至6轴交M轴处的物品储藏室可能兼用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首层平面图中G轴交12轴处的疏散通道可能兼用为收管大厅。
3、问:招标文件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中施工方案:“(1)投标人提供施工方案的,得3分。 (2)投标人提供施工方案中同时具有以下内容的,得4分:提供重点区域(①看管区②收管大厅③合成作战室④涉案财务管理中心)的效果图,用A3图幅,彩色。每提供1个重点区域(至少提供一张)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3)本项最高得7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上述要求施工方案中提供效果图才能得分,但效果图应设计方提供。是否改为投标人中标后再提供效果图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5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联 系 人:曾工、余工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7月26日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新城T1栋6楼603 联 系 人:黄展鸿、邓彤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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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汇总表》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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