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玉林市教育局2023年——2026年局属学校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配送项目广西玉林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玉林市绿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质疑答复函

玉林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玉林市教育局2023年——2026年局属学校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配送项目广西玉林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玉林市绿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广西玉林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玉林市绿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玉林市玉柴新城、玉林市人民东路42号

联系人:梁伟贤

质疑供应商于2023年11月06日17时00分递交了关于玉林市教育局2023年——2026年局属学校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配送(项目编号:YLCH2023-G-067)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经与招标人共同认真核查,现在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评分结果不符合规定、不公平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一、广西玉林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玉林市绿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报价优惠率为下浮5.5%,中标企业投标价格优惠率分别为:4.5%、5%、4.5%,均低于我方报价,为何中标?其二、广西玉林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玉林市绿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商务分上,业绩分(投标人提供的行政机关、学校、部队的食堂食材供货50万元以上的业绩9份),企业财务状况(投标人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基数已超2500 万以上),拟投入配送车辆分(投标人拟投入冷藏车8辆、常温配送车应急车辆2辆),配送场所分(投标人自有或租凭场所已超5000平方),食品卫生检测(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截标前,由投标人自行送检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报告5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分(投标人购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险5000万元),以上资料我司已经是按照超评分标准提供。其三、广西玉林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玉林市绿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技术和实施配送方案(本项目实施人员为62人,并且提供有相关健康证及社保证明、配送方案安排科学合理、描述详细),食材质量管控方案分(方案完整、清晰、具体、科学、合理),应急处置预案分(方案完全满足要求,合理,完整),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分(处理预案内容具体、合理),管理制度方案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强)。

质疑答复1:经核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进行评审。价格分评审标准采用内插法计算;技术分评审标准采用实施配送方案分+食材质量管控方案分+应急处置预案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分+管理制度方案分组成,由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的分值内进行打分;商务分评审标准采用业绩分+企业财务状况+拟投入配送车辆分+配送场所分+食品卫生检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分组成计算得分。根据“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二、评标程序5.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由此可见,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并不代表投标报价下浮率大,得分就高。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人没有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流市誉宏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体为A分标、B分标、C分标三个标的的第二候选人。三个标段全部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且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股东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合理合规?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第22页“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所有分标进行投标,但最多可中一个分标,按评标顺序A分标→B分标→C分标依次开始评审,若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分标评审中不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且投标;为本项且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且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2:经核查,(一)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29.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所有分标进行投标,但最多可中一个分标,按评标顺序A分标→B分标→C分标依次开始评审,若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分标评审中不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流市誉宏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体在A分标、B分标、C分标三个分标中都未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具备除了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二)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本项目任何分标的投标活动,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流市誉宏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合理合规。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C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C标段投标人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均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是否合理?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后附相关图片为证。

质疑答复3: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玉林城建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两个子公司的母公司不相同。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两家公司的投标行为合理,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A标段和C标段存在围标,是否合理合规?C分标中标人联合体成员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场地目前为A分标中标人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在宏进市场采购点,为双方共同使用,后附图片。附件:广西参皇生鲜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跟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是同一个地址,然后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是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控股70%的公司。

质疑答复4:经核查,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玉林市玉州区二环北路1222号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5区2幢19号,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同发路北侧地块二,广西参皇生鲜食品有限公司是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与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广西参皇生鲜食品有限公司未参与本项目任何分标的投标活动,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参与A分标投标,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参与C分标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此可见,A分标和C分标不存在恶意串标、围标的嫌疑,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5:B、C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无合格的场地,是否存在虚假材料?合理否?C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经营场地面积合计约为870平方左右,实际经营场地所没有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B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也无合规的经营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也不在经营场地内。

质疑答复5: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C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和B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玉林市农投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双源商贸有限公司联合体提供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6:业绩分合理否?根据核查,C标的中标联合体之一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9日、服务于内部食堂,并无合规的配送业绩;C标的中标联合体之一广西珍鲜美农副 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至今只有1单中标业绩;B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一无业绩、通过大数据核查均无相关数据业绩。他们在职的员工有多少人有多少健康证和社保证明(三个月)?

质疑答复6:经核查,业绩分合理。(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C分标投标人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B投标人广西玉林市农投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双源商贸有限公司联合体提供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并未限制要求“通过大数据核查业绩”作为业绩评审标准。(三)根据“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二、评标程序5.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能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保护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依法进行监督,同时也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贵公司如对本次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玉林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关联文件:

质疑供应商:广西玉林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玉林市绿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玉林市玉柴新城、玉林市人民东路42号

联系人:梁伟贤

质疑供应商于2023年11月06日17时00分递交了关于玉林市教育局2023年——2026年局属学校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配送(项目编号:YLCH2023-G-067)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经与招标人共同认真核查,现在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评分结果不符合规定、不公平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一、广西玉林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玉林市绿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报价优惠率为下浮5.5%,中标企业投标价格优惠率分别为:4.5%、5%、4.5%,均低于我方报价,为何中标?其二、广西玉林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玉林市绿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商务分上,业绩分(投标人提供的行政机关、学校、部队的食堂食材供货50万元以上的业绩9份),企业财务状况(投标人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基数已超2500 万以上),拟投入配送车辆分(投标人拟投入冷藏车8辆、常温配送车应急车辆2辆),配送场所分(投标人自有或租凭场所已超5000平方),食品卫生检测(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截标前,由投标人自行送检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报告5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分(投标人购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险5000万元),以上资料我司已经是按照超评分标准提供。其三、广西玉林玉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玉林市绿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技术和实施配送方案(本项目实施人员为62人,并且提供有相关健康证及社保证明、配送方案安排科学合理、描述详细),食材质量管控方案分(方案完整、清晰、具体、科学、合理),应急处置预案分(方案完全满足要求,合理,完整),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分(处理预案内容具体、合理),管理制度方案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强)。

质疑答复1:经核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进行评审。价格分评审标准采用内插法计算;技术分评审标准采用实施配送方案分+食材质量管控方案分+应急处置预案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分+管理制度方案分组成,由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的分值内进行打分;商务分评审标准采用业绩分+企业财务状况+拟投入配送车辆分+配送场所分+食品卫生检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分组成计算得分。根据“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二、评标程序5.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由此可见,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并不代表投标报价下浮率大,得分就高。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人没有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流市誉宏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体为A分标、B分标、C分标三个标的的第二候选人。三个标段全部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且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股东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合理合规?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第22页“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所有分标进行投标,但最多可中一个分标,按评标顺序A分标→B分标→C分标依次开始评审,若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分标评审中不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且投标;为本项且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且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2:经核查,(一)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29.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所有分标进行投标,但最多可中一个分标,按评标顺序A分标→B分标→C分标依次开始评审,若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剩余分标评审中不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流市誉宏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体在A分标、B分标、C分标三个分标中都未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具备除了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二)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本项目任何分标的投标活动,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流市誉宏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合理合规。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C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C标段投标人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均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是否合理?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后附相关图片为证。

质疑答复3: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玉林城建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两个子公司的母公司不相同。玉林市瑞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两家公司的投标行为合理,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A标段和C标段存在围标,是否合理合规?C分标中标人联合体成员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场地目前为A分标中标人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在宏进市场采购点,为双方共同使用,后附图片。附件:广西参皇生鲜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跟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是同一个地址,然后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是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控股70%的公司。

质疑答复4:经核查,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玉林市玉州区二环北路1222号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5区2幢19号,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同发路北侧地块二,广西参皇生鲜食品有限公司是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与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广西参皇生鲜食品有限公司未参与本项目任何分标的投标活动,广西参皇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参与A分标投标,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参与C分标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此可见,A分标和C分标不存在恶意串标、围标的嫌疑,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5:B、C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无合格的场地,是否存在虚假材料?合理否?C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经营场地面积合计约为870平方左右,实际经营场地所没有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B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也无合规的经营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也不在经营场地内。

质疑答复5: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C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和B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玉林市农投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双源商贸有限公司联合体提供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6:业绩分合理否?根据核查,C标的中标联合体之一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9日、服务于内部食堂,并无合规的配送业绩;C标的中标联合体之一广西珍鲜美农副 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至今只有1单中标业绩;B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一无业绩、通过大数据核查均无相关数据业绩。他们在职的员工有多少人有多少健康证和社保证明(三个月)?

质疑答复6:经核查,业绩分合理。(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C分标投标人玉林玉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广西珍鲜美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联合体、B投标人广西玉林市农投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双源商贸有限公司联合体提供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并未限制要求“通过大数据核查业绩”作为业绩评审标准。(三)根据“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二、评标程序5.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能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保护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依法进行监督,同时也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贵公司如对本次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玉林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