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仪器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仪器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仪器设备购置。

2.2招标编号:BHZB-HW-*********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交货(服务)地点: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5交货(服务)期:按招标方采购订单要求

3 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2024年检验用设备的采购,详见清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等;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5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 /index.html)上查询,投标人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7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

4.7.1营业执照;

4.7.2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经办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4.7.3未因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4.7.4本节4.3、4.4要求的信用截图。

5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29日08时30分到2024年8月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兴安盟科右前旗罕山西街盟公安局东侧斯卡拉4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兴安盟科右前旗罕山西街盟公安局东侧斯卡拉4楼会议室

8 发布媒介

本项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门户上发布,别无他处,谨防受骗。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公署西北角

联 系 人:刘浩

电 话:152*****222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盟科右前旗罕山西街盟公安局东侧斯卡拉4楼南办公区

联 系 人:付工、刘工

电 话:0482-*******

电子邮件:xambhzb@126.com


标签: 仪器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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