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物业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某单位物业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Q04-F1098

三、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时间1年,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岗区。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869,400.00元,壹佰捌拾陆万玖仟肆佰元整

采购包1:1,869,400.00元,壹佰捌拾陆万玖仟肆佰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1,869,400.00 元,壹佰捌拾陆万玖仟肆佰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六开标室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8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六开标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一、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进行脱密处理。

二、前期已通过军队采购网公开征求意见方式复核采购需求,后因采购单位要求调整以下商务技术要求条款,已在采购文件中变更完毕,现公示如下:

1.商务要求条款第1条第3点:交付(服务)方式:“现场交付。”变更为“以中标单位按投标文件内容全部人员进场为准”

2.商务要求条款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将原“第一阶段,测评满意度90%以上,采购单位支付25%合同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第二阶段,测评满意度90%以上,采购单位支付25%合同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第三阶段,测评满意度90%以上,采购单位支付25%合同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第四阶段,测评满意度90%以上,采购单位支付25%合同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变更为“第一阶段,中标单位供应商测评满意度90%以上,采购单位支付25%合同款、结算依据:提交合同约定等材料7日内;第二阶段,中标单位供应商测评满意度90%以上,采购单位支付25%合同款、结算依据:提交合同约定等材料7日内;第三阶段,中标单位供应商测评满意度90%以上,采购单位支付25%合同款、结算依据:提交合同约定等材料7日内;第四阶段,中标单位供应商测评满意度90%以上,采购单位支付25%合同款、结算依据:提交合同约定等材料7日内”。

3.技术要求条款第1条整体物业服务要求将原“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后,物业公司应对物业服务项目内所涉及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完善各类验收手续,提出整修方案。”修改为“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后,物业公司应对物业服务项目内所涉及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完善各类验收手续,提出整修方案,由甲方负责购置器材,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人工。”

4.技术要求条款第7条绿化管理服务要求将原“6.服务方必须具有绿化养护所需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如运送绿化苗木及绿化垃圾的车辆、防止植物病虫害喷洒药物的设备、修剪树木的工具,以及铁锨、锄头、浇水软管等”,改为“6.服务方必须具有绿化养护所需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如运送绿化苗木及绿化垃圾的车辆、防止植物病虫害喷洒药物的设备、修剪树木的工具,以及铁锨、锄头、浇水软管等,同时还需储备病虫防治的药品及肥料”

5.技术要求条款第8条室内保洁服务将原“4.每季度清理1次屋面,③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发现的问题,如屋面防水层老化、屋面出水口损坏、排水管道损坏等,以便业务部门及时组织维修。”变更为“4.每季度清理1次屋面,③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发现的问题,如屋面防水层老化、屋面出水口损坏、排水管道损坏等,并及时安排专业人员组织维修。”

6.技术要求条款第9条室外保洁服务将原“b.每天早上7:30前、下午14:00(冬季作息)或14:30分(夏季作息)前各清扫1遍,清扫完毕后安排相关人员巡回保洁”,更改为“b.每天早上7:30前、14:30分前各清扫1遍,清扫完毕后安排相关人员巡回保洁”。

7.技术要求条款第9条室内保洁服务③公共设施擦拭保洁中新增“ c:每半年组织室外高空玻璃擦拭,保证室外玻璃明亮、整洁、无泥渍。”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助理、郭助理

办公电话:024-********

移动电话:155*****320

传真:无

地址:沈阳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马助理

联系电话:024-********189*****980;024-********189*****990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24-********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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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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