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办公场地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办公场地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了提升我所办公场地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拟通过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作为服务单位,并最终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办公场地位于广州市越秀豪贤路榨粉街128号,楼高3.5层,面积827.8平方米。包括办公场地、会议室、办事大厅、设备房等,场地内各楼层配套的设施设备齐全。
(二)服务范围
1、安保服务;
2、保洁服务;
3、车辆驾驶;
4、公共设施的保养维修、管理、使用;
5、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人员配置
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保安员兼司勤人员2人(需24小时待命,含节假日),保洁员1人(负责办公场地的清洁工作,每天工作不少于4小时)。
二、服务内容
(一)安保服务。
1、安保服务工作范围为办公场地日常门岗执勤、车辆驾驶、群众来访登记、接听值班电话、安全防范、巡查、消防、监控管理等工作;
2、中标人应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有序;
3、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确定执勤岗位、执勤时间、岗位职责等,并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4、对所有外来的办事、来访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
5、办公公共场地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走动,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
6、办公场地要确保保安24小时值班,每天定时对场地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
7、加强对领导办公区域、保密室、机房、停车场、配电房、会议室、饭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以上区域内照相、录音和录像,不得泄漏有关人员的办公地点、电话、车牌号码等信息;
8、加强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要有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必要时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采购人或其他职能部门保护现场;
9、协助采购人妥善处理群众上访事件;
10、协助采购人做好临时性和其他与安全保卫的相关工作。
(二)保洁服务。
1、保洁范围包括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公共通道、公共区域、大堂、门窗、门前三包等场所的卫生。因工作需要,个别重点办公区域的卫生须安排在非办公时间进行;
2、中标人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保洁,不留卫生死角,特别对洗手间的清洁工作,做到定人定时巡查、清理、打扫,保持干净无异味;
3、中标人负责垃圾的收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运由采购人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由采购人聘请除“四害”专业公司定期消杀蚊、蝇、鼠、蟑并承担相关费用,中标人定期做好检查,做到无滋生源;
5、办公室的清洁工作,除重点办公区域外,其他区域可以安排在工作时间进行,每周五定为大扫除;
6、清洁标准:室内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器皿、表面洁净并摆放整齐得当,垃圾桶要保持干净,地面要保持无污渍、无垃圾、无积水,无卫生死角;
7、遇到大型活动,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清洁卫生;
8、其他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
(三)其它与物业服务内容有关的内容
1、节假日或重大日子挂国旗、横幅等布置工作;
2、协助做好重大会议的服务及会场布置、组织工作;
3、协助做好重大活动和会议安保工作。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办公场地是业务办理、咨询等一体化的场所。因此,对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要求严格,物业服务要求高标准、严要求;
2、中标人对物业的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需报告采购人,采购人有审核权;
3、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有直接参与权和审批权,中标人如需调整已派驻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
4、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持健康证及相应专业岗位资格证;
5、在安全保卫、应急抢险、信访维稳等重大事件或活动中,中标人应具备利用自身资源满足一次性不少于10人的安保调遣能力;
6、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7、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动大楼内所有的房间、管线、设备等的位置和用途。
(二)物业管理机构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健全、专业,满足现场服务要求;
2、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工作标准规范;
3、具有科学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流程;
4、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实行保安24小时值班服务;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物业管理资质并且目前拥有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成功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物业管理公司;
五、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最高限价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服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榨粉街128号
(三)最高限价。年度服务金额14.60万元,两年合计29.20万元。
六、参选单位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招标文件需要装订成册,做好清晰的目录指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章节:
(一)授权文件。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函。需要加盖公章,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价表。需要加盖公章,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
(四)关于本企业(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企业(机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须对照本公告“资格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获得的荣誉、服务单位正向评价(如所服务客户的奖牌或锦旗或服务评价表等)、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证明材料等;
(五)关于本项目的工作设想。包括:对本项目管理和使用;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公用设施维护和管理;应急管理预案等方面的工作设想。
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评选程序、候选单位确认及通知方式
(一)本单位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公司(机构)递交的报名材料;
(二)根据各公司的报价及综合考虑企业资质、公司体系、公司信誉、公司业绩、服务方案,采取综合评估原则,确定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
(四)确定中选公司(机构)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公司(机构),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评标结果解释权由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负责。
七、其他事项
(一)公告期:3天(自然日),从2024年7 月 29 日至2024年 7月 31 日止;
(二)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 8月 1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榨粉街128号;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夏小姐:020-********。
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
2024年7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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