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盐碱地普查成果编制工作询价采购公告
阿鲁科尔沁旗盐碱地普查成果编制工作询价采购公告
阿鲁科尔沁旗农牧局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阿鲁科尔沁旗盐碱地普查成果编制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盐碱地普查成果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按《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实施方案》完成盐碱地普查的数据及数据库成果、土壤属性图及专题图、专题报告的汇总、绘制、印刷、编版并通过验收,形成阿鲁科尔沁旗盐碱地专题调查成果。
1.数据及数据库成果。盐碱地相关调查数据主要包括土壤PH、土壤总盐含量以及盐分组成等盐碱相关指标数据和土地利用类型等基础信息数据。数据统一传输到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应符合数据管理应用相关规定。集成盐碱地相关调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具体可参考土壤三普数据库建设规定。
2.土壤属性图及专题图。包括:制作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图件成果,包括盐分含量图、碱化度图等土壤属性图和盐碱地分类分级分布图等盐碱地土壤专题图 。根据图件成果,即可对区域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不同盐碱程度的盐碱地面积进行统计。具体可参考土壤三普土壤属性图和专题图编制规定。
3.专题报告是土壤三普土壤退化及障碍分析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阐明土壤专题调查基本情况,全面反映区域内盐碱地资源状况,主要包括:区域概况与土壤盐碱化及改良历史、土壤盐碱化普查工作概况、土壤盐碱化状况及分布特征、盐碱化土壤成因分析、盐碱化土壤的利用改良。具体可参考土壤三普县级成果形成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开户许可证。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工程测量)。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在报名时,查询截止时间为本公告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或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递交方式:
确认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旗农牧局313室(或将以下资料的盖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150*****925@163.com),超过确认参与截止时间再递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见附件:采购附件
2.截止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8月2日前,每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携带询价文件送至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旗农牧局313室(或将以下资料的盖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150*****925@163.com),超过确认参与截止时间再递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日上午9点整
投标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农牧局313室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日上午9点整
开标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农牧局3楼
五、其他
1.公告发布媒介:《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alkeqq.gov.cn/),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2.询价通知书售价:0 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农牧局
地址: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
邮政编码:******
联系人:崔建东
联系电话: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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