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发展集团招选四川能投电能股权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宜发展集团招选四川能投电能股权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GKBX2024(006)
招标人: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各位投标人: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发展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持有的四川能投电能有限公司26%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现需招选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经上级主管部门专家评审备案通过)。根据宜发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启动招标工作。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与投标,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信息
项目名称:宜发展集团招选四川能投电能股权评估机构项目
招 标 人: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独幢商业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839
电子邮箱:yfzjtzb@163.com
二、招采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能投电能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万元,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4%,宜发展集团公司持股26%,法定代表人喻芳,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购售电业务,增量配电网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充电站(桩)及电动车运营、电力工程、智慧能源、碳资产管理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能投电能公司资产总额为1.67亿元,负债总额为0.43亿元,净资产为1.24亿元。服务机构需按照招选人要求时间出具《股权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四、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将从商务报价、服务方案两个方面进行评审,按100分制进行综合评审。
具体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五、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包括资产评估且在有效期内,具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许可(备案公告或备案函或备案证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以上资料在报名和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标通过宜宾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
(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2024年8月1日17:30时前在宜宾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三)开标时间:2024年8月2日9:30时
(四)开标地点: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业独幢6号106会议室),各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会。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参选人无需到开标会现场,参选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8月2日9:30时之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到上述开标地点,逾时不再接受参选响应文件。
七、评审方法
本次招选由招选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人。
八、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控制价(最高限价)为4.6万。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往招选人、拟评估公司等现场工作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到评估现场指导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中选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经验收合格,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选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一次性付款。
九、招标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发送中选通知书。投标人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保密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诚信原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招标的所有相关费用,宜发展集团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本项目由宜发展集团纪检监察部、审计部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本次评估机构公开比选招标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标工作。
(三)未尽事宜,以宜发展集团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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