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牙胶根充仪设备等采购项目院内谈判公告
热牙胶根充仪设备等采购项目院内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热牙胶根充仪设备等采购项目 | ||
预算 | 1.5万 | ||
省份/直辖市 | 福建 | 地区 |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医疗设备招标洁牙机招标 |
热牙胶根充仪设备等采购项目院内谈判公告
因应答供应商不足三家,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热牙胶根充仪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谈判二次公告,欢迎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情况:
1、内置洁牙机3套 ——预算金额:1.5万元(0.5万元/台)
2、藻酸盐混配机1台 ——预算金额:0.5万元/台
3、气动洁牙机8台 ——预算金额:0.64万元(0.08万元/台)
4、根测仪2台 ——预算金额:1.48万元(0.74万元/台)
5、龈上喷砂枪3台 ——预算金额:1.8万元(0.6万元/台)
二、服务要求:
使用故障率低,运行稳定,售后服务及时。
医疗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6年。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用户名单(含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型号等),附近一年的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公告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7:30。
六、报名方式:
1、线下报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项目方案及报价资料)共8份送达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在封面上(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2号楼8楼后勤处,联系人:郭工0591-********)
2、线上报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线上报名小程序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资料,报名小程序可通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应标报名程序进行线上免费注册帐号,根据相关要求上传相应资料(我们推荐使用线上报名)。
逾期报名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谈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联系人:郭工0591-********)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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