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清韶旅游联盟福州、宁波文旅推广活动征集公告重招招标公告

2024广清韶旅游联盟福州、宁波文旅推广活动征集公告重招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向社会征集2024广清韶旅游联盟(福州、宁波)文旅推广活动项目方案,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4广清韶旅游联盟(福州、宁波)文旅推广活动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含税)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1.2024广清韶旅游联盟(福州、宁波)文旅推广活动(包括推介活动的整体活动策划与执行等,具体内容详见需求)。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活动时间调整,则服务期相应调整或顺延)。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需求

广清韶旅游联盟拟于2024年10月前赴福州、宁波开展推介活动,重点推介广清韶主要旅游产品和线路,进一步拓展和巩固旅游客源市场,促成旅游资源共享、线路互推、客源互送、政策互惠等区域旅游合作。

(一)项目要求

1.供应商需承接2024广清韶旅游联盟(福州、宁波)文旅推广活动在福州、宁波2场活动的整体活动策划与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舞台、音响、打卡点、LED屏幕、PPT、视频、氛围、展架、广清韶特色手信展示等活动场地布置;主持人、文艺表演(每场不少于1个广清韶特色节目)、现场推介、抽奖互动等活动环节;物料设计制作、活动预热宣传及新闻报道、推介会现场技术支持等。每场推介活动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

2.推介活动形式可为室内推介会或公众路演,活动形式将由采购方最终决定。

3.负责整合广清韶三地文旅资源特色,统一制作广清韶三地宣传视频及推介PPT。

4.每场推介会负责邀请不少于50家当地文旅企业参加推介活动(我局可协助出函给当地文旅部门协助邀请),邀请不少于8家当地新闻媒体参加活动现场报道。

5.团队不少于10人服务本项目,推介会现场需提供5名或以上工作人员全程跟进服务,承担场地协调、活动流程督促、后台音视频控制、图片及视频拍摄等。

6.活动现场安排专人进行图片拍摄及活动现场图文直播,每场推介活动拍摄高清照片不少于100张、活动花絮视频不少于2个,两场活动结束后,需提供活动汇总短视频15秒、1分钟、3分钟各一个。活动结束后,高清无水印照片及视频需用U盘及网盘形式统一提交给采购方。

7.活动现场需根据广清韶三地特色,设置观众打卡点及三地文旅手信特色产品展示区(文旅手信、文创产品、非遗产品、农特产品等,展示内容需报采购方最终确定),展品由中标方进行统一采购、布置,每地展示产品不少于15种;设计制作打卡点拍照手举牌不少于10个。

8.如推介活动以户外路演形式进行,需在活动正式开始前,设置暖场互动游戏吸引人流;需根据当地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9.中标方需协助采购方预订当地酒店、交通、食宿安排,并于两场推介活动后分别安排1次三地文旅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餐。

10.推介活动开始前,在不少于10个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进行预热宣传;设计活动倒计时海报不少于3张;每场推介活动发稿不少于30篇次(含当地及粤港澳大湾区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宣传形式不得少于3种。

11.方案中需针对但不限于场地保障、人员邀请、节目表演、媒体宣传推广等工作可能遇到的突发性情况制订应急预案。

12.加强安全保障,需为活动购买公众责任险,并为活动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等相关责任保险(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须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技术要求

1.所有设计和布置要求主题鲜明、色调美观、布局合理,画面上能体现广清韶三地联合宣传主题及口号、三地文旅部门LOGO、微信二维码等信息元素。

2.推介活动形式和内容需结合福建、浙江地区旅游市场需求,富有创意及特色,节目编排合理、舞台效果良好,充分展示广清韶三地文旅形象,形成一定的视觉冲击力,起到良好的整体宣传效果,吸引更多游客来广州、清远、韶关三地旅游,更深更广地开拓福建、浙江客源市场。

(三)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30万元,包含设计、搭建、运输、拆除、人工、税费等费用,不另行追加费用。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四)付款方式

由广州、清远、韶关三地文旅部门平均分摊本项目费用。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结案报告,经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验收合格后,广州、清远、韶关三地文旅部门于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所分摊部分的项目服务款项。

备注:因广州、清远、韶关三地文旅部门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广州、清远、韶关三地文旅部门已经按期支付。

七、其他要求

1.项目执行团队负责人在服务周期内应是固定的,如需更换执行团队负责人,必须经得采购方同意。中标方须尊重和服从采购方的领导和管理,配合采购方完成相关工作安排。

2.在签订合同后,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向中标方发出服务内容通知,中标方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根据该服务项目的任务要求和中标价格尽快制定实施方案。

3.采购方对中标方提供的策划方案及画面设计等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中标方必须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并不得因此增加结算费用。

4.中标方需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中标方须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5.所有已采用设计稿的版权归采购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设计资料,如有违反必须赔偿采购方的损失。

6.若中标方在履行合同期间违约(未按要求准时交货,或中途退出,或无故拖延工期,完成质量达不到采购方的要求等),采购方将向中标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因中标方的违约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负责赔偿采购方的损失。

7.项目完成后需提供项目结案报告,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案。若中标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扣除合同总价的10%作为赔偿。

八、评审方式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九、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2024广清韶旅游联盟(福州、宁波)文旅推广活动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 林小姐。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十、报名时间

自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7:00止。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

评分标准(保留2位小数)

序号

评审标准

分值

1

1.活动策划与执行方案最完善和有创意的,得22-30分;

2.活动策划与执行方案较完善和有创意的,得15-21分;

3.活动策划与执行方案内容一般的,得8-14分;

4.活动策划与执行方案内容较差的,得0-7分。

30

2

1.活动宣传推介方案内的宣传形式构成丰富,宣传效果最好的,得7-10分;

2.活动宣传推介方案内的宣传形式构成合理,宣传效果较好的,得4-6分;

3.活动宣传推介方案内的宣传形式构成简单,宣传效果一般的,得1-3分。

以上宣传形式不得少于3种,到场报道媒体每场不得少于8家,发稿不少于30篇次,不符合此3项的,则此项不得分。

10

3

1.策划的节目最能体现三地文旅资源内涵和特色的,得7-10分;

2.策划的节目特色一般的,得4-6分;

3.策划的节目特色不明显的,得1-3分。

每场推介会不少于1个节目,无提供演出节目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10

4

1.现场布置的展示产品搭配丰富,最具有三地特色,亮点突出的,得7-10分;

2..现场布置的展示产品搭配合理,较具有三地特色,亮点明显的,得4-6分;

3..现场布置的展示产品搭配简单,三地特色及亮点不明显的,得1-3分。

展示产品不得少于45种,需提供展示产品清单,不符合此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10

5

评估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2021年以来具有国内城市文化旅游线下宣传推介活动相关经验的,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0

6

1.在展会服务及韶关文旅宣传推广方面提供的后勤服务保障方案及增值服务较好的,得7-10分;

2.在展会服务及韶关文旅宣传推广方面提供的后勤服务保障方案及增值服务一般的,得4-6分;

3.在展会服务及韶关文旅宣传推广方面提供的后勤服务保障方案及增值服务较差的,得0-3分。

10

7

1.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预算清单详细程度及资金分配合理性最好的,得5分;

2.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预算清单较详细及资金分配合理性较好的,得3-4分;

3.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预算清单不详细,资金分配合理性较差的,得0-2分。

5

8

1.供应商项目列出的推进时间、计划进度最合理的,得5分;

2.供应商项目列出的推进时间、计划进度较为合理的,得3-4分;

3.供应商项目列出的推进时间、计划进度较差的,得0-2分;

5

9

1.供应商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好的,得6-10分;

2.供应商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一般的,得3-5分;

3.供应商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从业经验、专业、资质、职称、人员数量等综合评价较差的,得0-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公告发布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10

合计

100


附件1: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公司(企业)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说明:

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集公告 旅游 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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