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班列”关于回程受理矿石类货物的通知

“长江班列”关于回程受理矿石类货物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感谢各单位对“长江班列”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即日起“长江班列”开始受理部分回程入川矿石类货物。

一、铁矿石

1.沙市南站-达州站,4210元/60吨敞车,4330元/61吨敞车,5412元/70吨敞车;

2.沙市南站-连界站,7133元/60吨敞车,7324元/61吨敞车,9042元/70吨敞车。

二、非金属矿石

按武铁物流运价项目号WH******c 、WH******d办理受理。

以上铁路货物运输代理费为铁路站到站运输服务费,不包含铁路专用线费用。

2024年“长江班列”铁路货物运输代理费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长江班列”铁路货物运输代理费(7.17).pdf

四川蜀道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回程受理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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