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供暖期部分保供煤招标公告

年供暖期部分保供煤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已与准东五彩湾各煤矿企业达成2024-2025年(2024年10月15日-2025年4月15日)供暖期保供煤采购意向,在此前提下,为进一步降低国投集团运营成本,本着互利、双赢、长期合作的原则,拟采取密封性询价方式向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采购2024-2025年(2024年10月15日-2025年4月15日)供暖期所需部分保供煤,现诚邀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资质,同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服务信誉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煤种
沫煤
二、合同签约
根据国投集团采购2024-2025年(2024年10月15日-2025年4月15日)供暖期所需部分保供煤方案开展询价工作,报价单位中标后,与国投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吉木萨尔县北庭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庭热力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三、计划采购数量
一期计划采购3万吨(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采购量,具体以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为准)。
四、供货周期
自北庭热力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具体日期以北庭热力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五、煤炭质量标准
1、全水分≤28;
2、灰分:>5.0~12.0;
3、挥发分:>28%;
4、固定碳:>60%;
5、硫:<0.5;
6、低位发热量:4200~4600 kca/kg;
7、灰溶性(变形温度):>1200℃。
六、单价
基准煤价为出企/出矿的含税单价(具体增值税率以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中约定的税率为准),具体以最终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单价为准。
七、结算方式
1、报价为含税出企/出矿单价:元/吨(具体增值税率以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中约定的税率为准),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2、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后,以国投集团检质、检斤数据为结算依据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时间以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时间为准。
八、供应商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前三年(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民事、行政、刑事、司法等违法行为;
5、近一年有开展相关业务的业绩。
(二)资质条件
1、具备500万元以上垫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同一法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只能一家进行报价;
4、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及制品销售);
5、提供经相关部门、机构盖章的所供煤质分析报告。
九、报价单位数量约定
报价单位为3家以内的,均进行议价;报价单位3家以上的,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的前3名进行议价。
十、中标方式
此次密封询价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一家供应商。
十一、其它
1、国投集团将根据价格、数量、质量指标情况选择报价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报价超出预算,国投集团有权另行组织询价。
3、报价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国投集团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标。
4、国投集团对中标报价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每签约1万吨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
5、中标报价单位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之日起5日内启动供煤;如中标报价单位在约定时间内未启动供煤,则国投集团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6、如中标报价单位提供的所供煤质分析报告数据低于实际国投集团检质数据或有造假行为,则国投集团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国投集团还将追究因此造成的损失。
7、如有公告未约定事项,具体以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申报资料的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供应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 2024年8月4日期间,将上述第八项供应商报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采取密封并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至国投集团战略投资部。
2、请报价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按要求准时报送相关资料、文件;逾期送达、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未现场递交资料的不予办理。
3、联系人:张韶梅 0994-*******

吉木萨尔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保供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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