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温泉皇冠假日酒店第二批物资招标公告

长白山温泉皇冠假日酒店第二批物资招标公告

长白山温泉皇冠假日酒店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6-0807-CG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温泉皇冠假日酒店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省天池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山温泉皇冠假日酒店第二批物资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共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包含酒店客房布草类、酒店餐饮布草类、温泉会馆布草类和酒店客房羽绒类。第二标段包含酒店多功能厅及宴会设备。第三标段包含客人房间用品。

2.3交货地点为长白山北景区老山门外北400米处(长白山温泉皇冠假日酒店);

2.4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并保证投入使用;(具体按采购单位实际要求时间进行)

2.5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商授权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吉林省天池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白山北景区老山门外北400米处

联系人:冯新源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

电话:****-********

标签: 物资 假日酒店 皇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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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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