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路东外环-金江路工程试验检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沿江路东外环-金江路工程试验检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江路(东外环-金江路)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号

对应招标范围

Ⅰ标段

施工Ⅰ标段试验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Ⅱ标段

施工Ⅱ标段试验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Ⅲ标段

施工Ⅰ标段桩基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Ⅳ标段

施工Ⅱ标段桩基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4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2招标控制价:Ⅰ标段*******元,Ⅱ标段*******元,Ⅲ标段******元,Ⅳ标段******元。

2.3服务期:Ⅰ、Ⅱ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Ⅲ、Ⅳ标段:现场检测时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完成现场检测后7日历天内提供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认可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Ⅰ、Ⅱ标段投标人资格: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或组成的联合体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①和②资质:①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或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及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机构资质(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机构资质或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专项资质)。且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CMA认证。

Ⅲ、Ⅳ标段投标人资格: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或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且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Ⅰ、Ⅱ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Ⅲ、Ⅳ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2)本次招标Ⅰ、Ⅱ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名,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或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的单位。

本次招标Ⅲ、Ⅳ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9:00至 2024 年 8 月 5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报名。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6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4.7温馨提示:本项目共有4个标段,试验检测为Ⅰ、Ⅱ标段,桩基检测为Ⅲ、Ⅳ标段。由于Ⅰ、Ⅱ标段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不分标段编制,Ⅲ、Ⅳ标段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不分标段编制,因此试验检测投标单位报名时建议同时勾选Ⅰ、Ⅱ标段,桩基检测投标单位报名时建议同时勾选Ⅲ、Ⅳ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5.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5 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ygcg.nbcq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133*****883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每个标段各人民币1万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 系 人:俞蒙蒙、周玉琪、王皓、金鑫、王灿、黄斌、陈聪枭

电  话:159*****819137*****4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试验检测 桩基检测 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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