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发〔2024〕204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农业字〔2024〕9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农民教育培训或经历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二、目标任务:
2024年,琼中县培育第二批高素质农民90人,其中专业生产型50人,技能服务型40人。
三、资质要求:
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业培训资质;
(二)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其他相关要求按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执行;
(三)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四)自愿在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培育工作,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没有不良记录;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予参加遴选:1.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育机构,不能承担本年度培训任务;2.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培训项目资金;3.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
四、申报应提供的材料:
(一)自愿承担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批)任务的书面申请;
(二)组织机构代码、办学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符合第三条“资质要求”的佐证材料,如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和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的佐证材料等;
(四)培育初步实施方案或教学计划;
(五)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报送。
五、遴选认定程序:
(一)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培训机构公告;
(二)申报机构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由琼中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四)将认定结果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培训协议。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5个工作日)
(二)申报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办公室(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898-********。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2024年7月29日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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