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公寓楼建设(第3次)招标公告
干警公寓楼建设(第3次)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消防支队干警公寓楼建设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L-********
一、本项目经西藏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发改投资【2016】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由于前两次网上招标失败,根据西藏消防总队(见武藏消【2016】141号)的批示。故进行第3次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建设规模:新建公寓楼(4层24户):建筑面积:1688.84平方米(含供暖)。包含水箱(3个)、电热水器(24个)等。 (施工图纸包含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100%),已落实。
2.4 建设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2.5 工 期: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参加报名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单位。
三、报名时间及资料
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时30分至18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公司资料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里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介绍信;(4)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证;企业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5)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必须包含:公司、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
四、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16年9月5日上午11:00时前,送交到阿里地区消防支队办公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冯 龙
电 话 :180*****2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陕西路13号4栋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73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8月15日 2016 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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