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宿徐收费站南移工程招标公告

宁宿徐收费站南移工程招标公告

宁宿徐收费站南移收费大棚工程施工项目

(SFZDP合同段)招标公告

宁宿徐高速公路宿迁主线收费站南移工程施工项目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宿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委托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收费大棚(SFZDP合同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宁宿徐高速公路宿迁主线收费站南移工程位于船行干渠大桥以北,规划福州路与三亚路之间。南移后收费站距离现状宁宿徐高速公路宿迁主线收费站2.94km,本项目包含收费大棚、收费站区污水处理用房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

其中收费大棚主体为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浇筑,整体古建类型,建筑面积约1692m2,层数2层,建筑高度20.142m,其它附属详见图纸;

污水处理用房地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地上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2.26m2,建筑占地面积22.26m2。建筑层数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17米。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宁宿徐高速宿迁主线收费站南移收费大棚及污水处理用房工程,即SFZDP合同段,范围为施工图中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而必须拆除、恢复、临时工程和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实施处理的维护工程等。

(3)预计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付款方式:采用分阶段支付的办法

监理工程师仅对验收合格并且工程档案资料归档齐全的已完工程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当月支付款额为该月应结算价款的90%扣除应扣的款项,预留10%工程款(包括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质量保证金以及预留款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并经过政府审计后,扣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再清算。以上支付方式对成本的影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农民工保证金单独列)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2、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双信封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参与评审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信誉:

a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b投标人在最近一期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的等级为准)。

(4)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5)项目主要人员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c.必须设置至少一名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拟投标专职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

(6) 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参保状态正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f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h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报名时间:<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6年8月13日的8:30至8月19日的18:00。

3.2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人的登门报名。

3.3报名程序:

3.3.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3.3.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www.jscd.gov.cn”,在左下角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3.3投标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1-7698。

3.4.3.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3.3.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500元/标段,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于2016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附属工程标准文件》(2011年版)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9月2日08时30分,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9月2日0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楼(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

7、开标仪式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不予接收(接收的投标文件也不予参加评审)。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 标 人:宿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宿迁宿城区洪泽湖路151号

邮 政 编 码:223800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 话:137*****08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名苑32栋4楼

联系人:吴浍青、张明龙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jsjxsq@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收费站 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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