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年免冲洗热敏CTP版材采购项目

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年免冲洗热敏CTP版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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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2025 年免冲洗热敏 CTP 版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HGC-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2025 年免冲洗热敏 CTP 版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0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适用于爱司凯热敏直接制版机,适用于 UV 油墨印刷。满足我公司现有印刷设备
的安全印刷。适用基材:铜版纸、哑粉纸、胶版纸、白卡纸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免冲洗热敏 CTP 版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采购免冲洗热敏 CTP 版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 1 项
(须提供投标人的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
3、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招标活动;
4、投标人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本次招标活动;
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5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5日(每天10:00-
14:00,15:30-19:00)。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4.3 购买招标文件的
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
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现金形式购
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天山区青年路 296 号日光小区 2 栋 1 层 10(或
导航博洋弘业)。注意: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 U 盘或电子邮箱地址。2、银行电汇
购买招标文件:请按标书款账号信息汇款。注:汇款人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若汇款人为个
人应备注投标人全称;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应将法人代表
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汇款单(扫描件)发送邮件:
gxxj_rxf@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任旭峰(电话:15099637061)。代理机构在收
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电话通知。注:不接受
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天山区青年路 296 号日光小区 2 栋 1 层 10 会议室(或导
航博洋弘业)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天山区青年路 296 号日光小区 2 栋 1 层 10 会议室(或导
航博洋弘业)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
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接受标书款及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称:新疆昊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
帐号:3002011809200040360(标书款、保证金及服务费账户)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
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
税发票的类型,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
后概不退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现场或视屏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 19 号
联 系 人:马建文
电 话:13319822000
电子邮件:17792806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昊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天山区青年路 296 号日光小区 2 栋 1 层 10
联 系 人: 任旭峰
电 话: 15099637061
电子邮件: gxxj_rxf@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免冲洗热敏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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