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天津院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临建办公室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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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院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临建办公室租赁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天津院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临建办公室租赁服务

1负责临建办公室的设计、安装、和维保服务,包含不限于装配式集装箱房、装修(含水电、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等,网络、视频监控,办公区安全防护隔离围挡,大门、办公区基础、裸露基础绿化覆盖、旗台旗杆、临时停车位划线、标识标牌布设以及给排水配套等全部工作。租赁期满,负责拆除清理工作恢复原状。

2负责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并且提供拟租赁临建办公室建成所需的全部材料、机械、设备、工具、人员等。若租赁物交付进度存在滞后情况,则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增加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增加任何费用;

3投标人自行解决二级电箱及临时供水点后续的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等(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负责工作范围内所有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的租赁、铺设、使用、维护、防护及拆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含用电、用水、燃油等费用)。

4投标人自行解决相关人员食宿、交通等,场区范围内严禁设置生活区。

5负责临建办公室及配套交付前及拆除后所产生垃圾的清理、弃置、处理工作。

6临建办公室及配套交付前需提交招标人进行设计和方案确认,交付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漏项等需进行完善和优化事项,投标人有义务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优化和完善,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设施满足当地政府等部门要求,并在使用期限内满足各级政府部门检验要求并能通过,如出现问题则由投标方进行无偿整改修复,直至通过验收检查为止。相关办公设备、电器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取得招标人书面确认方可进场。

8本临建办公室所涉及的除消耗品外,其余均为租赁,且要求全部为全新、未使用过。

9投标人租赁期间负责临建办公区日常维护维修,办公家具维修更换,电器设备日常保养清洗(空调每年清洗一次)。

2024-08

1. 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无

3.资质要求:无

4、其他要求:无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7月0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07月29日2024年07月29日


采办计划公告.docx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材料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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