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量替代”技改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减量替代”技改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减量替代”技改项目水处理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减量替代”技改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栾城区发展改革局以石栾发改投资核字【2015】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一台10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配套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及其它辅助设施。
2.2招标范围:水处理设备1套供货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4供货及安装周期:7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并具备以上货物供货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5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共资源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报名。
4.2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原件资料包括A.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B.安全生产许可证,C.类似项目业绩合同,D.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E.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 人: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人:郭永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 人:狄慧杰
电 子 邮 箱:rhah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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