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杭州湾校区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杭州湾校区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杭州湾校区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就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杭州湾校区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NBGZ2024ZBDL032-3(1)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杭州湾校区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建设项目(重发)
建设规模:学生心理健康教室的室内改造,改造面积约261m2。
预算价(最高限价):******元
招标范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杭州湾校区学生心理健康教室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的改造,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但整体项目必须在接到业主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质量: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3.3.1供应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
4.1 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4.2 获取方式:携带纸质报名资料(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至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号楼10楼招标代理部)。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4时00分。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号楼10楼开标室)。
七、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8月8日14时00分。
八、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号楼10楼开标室)。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磋商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号楼10楼
联系人:王芳霞、孙德富
电话:0574-********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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