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品牌定位(城市名片)、视觉形象设计和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等招标公告

城市品牌定位(城市名片)、视觉形象设计和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等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勐海县城市品牌定位(城市名片)、视觉形象设计和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勐海县城市品牌定位(城市名片)、视觉形象设计和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等采购项目》的制作单位,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勐海县城市品牌定位(城市名片)、视觉形象设计和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等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采购预算:360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4届县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纪要360万元,其中:海财字(2016)84号,勐海县品牌建设项目设计费已拨144万元)

五、招标工作范围:结合勐海县的主要工作思想和方针、使命和相关勐海文化特征,提炼出勐海县品牌定位、核心价值、传播口号(中文、英文),并创意以勐海县的定位为核心的系列“勐海县(城市名片)”、“勐海茶”、“中国普洱第一县”三套VI设计,勐海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向社会公众传播推广的服务工作。

六、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中标人须做好相关业务技术衔接工作,主动收集相

关规划资料和气象、水文、地质、土壤等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广

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积极配合做好各类汇报、技术解释、申报评审答辩等工作;勐海县品牌建设过程中,在编制和审查控详规、修详规、

相关专项规划和工程设计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建议。

七、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至2021年6月。

八、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技术标准。

九、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十、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曾承担过类似项目(本次招标类似项目均指按品牌城市要求进行的试点方案编制、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编制、工程设计、专题研究、技术咨询中的某一项或多项工作);

(五)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财务、经营等管理人员;

(六)投标人须具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需在80万(捌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星湖湾小区4栋一单元一楼)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至 2016年8月19日, 每天上午 8:00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节假日、法定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缴纳邮费50元。

(二)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②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案列成果文件)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无须提供);

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否则恕不接受报名。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5日09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以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提交时间:2016年9月5日09时00分前。

单位名称: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富滇银行昆明中山支行

银行账号:****************70

3、投标保证金交纳后凭相关凭证到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星湖湾小区4栋一单元一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其复印件须附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中。如需邮寄投标保证金收据,需提前与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制定联系人联系。

十五、相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

担任何责任。

十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金春

地址:勐海县沿河路8号

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荣

地址:景洪市星湖湾小区4栋一单元一楼

联系电话:135*****155




标签: 制作 形象宣传片 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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