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K10地块新建学校窗帘招标公告
大渡口区K10地块新建学校窗帘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大渡口区K10地块新建学校窗帘采购
采 购 人: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
目 录
第一篇采购公告………………………………………………………- 2 -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 4 -
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 6 -
第四篇投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8 -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11 -
第六篇合同……………………………………………………………- 14 -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5 -
重庆道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渡口区K10地块新建学校窗帘采购”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1 | 大渡口区K10地块新建学校窗帘采购 | ******.00 | 0 | 1名 |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dk.gov.cn/)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清单等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三)响应文件递交的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9:0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双山路191号(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红旭校区学术报告厅)
(五)投标要求
需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提供签字盖章完整的扫描件PDF格式,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六)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10: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双山路191号(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红旭校区五楼大会议室)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
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177*****915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1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老师
电 话:185*****181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博兴路52号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类别 |
1 | 卷帘 | 平方米 | 2860 | 面料1 |
2 | 布帘 | 米 | 43 | 面料2 |
3 | 沙帘 | 米 | 43 | 面料3 |
4 | 柔沙帘 | 平方米 | 32 | 面料4 |
5 | 轨道 | 米 | 43 | 材料1 |
6 | 电动布帘 | 米 | 980 | 同面料2 |
7 | 电动布帘轨道 | 米 | 300 | 同材料1 |
8 | 布帘电机 | 台 | 25 | 材料2 |
9 | 电机轨道 | 米 | 169 | 同材料1 |
10 | 电动布帘摇控器 | 个 | 25 | |
11 | 卷帘 | 平方米 | 260 | 同面料1 |
二、技术要求
序号 | 类别 | 产品名称 | 材料及技术要求 |
1 | 面料1 | 卷帘 | 1、有效门幅:230cm; |
2 | 面料2 | 布帘 | 1、机织物成分:100%聚酯纤维; |
3 | 面料3 | 沙帘 | 1、面密度:100g/㎡; |
4 | 面料4 | 柔沙帘 | 1、甲醛含量:未检出;异味:无;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 2、耐碱汗渍色窂度:≥3;耐水色窂度:≥3;耐干摩擦色窂度(级)≥3-4;耐光色窂度(变色)(级):≥3-4; |
5 | 材料1 | 轨道 | 1、符合GB/T5237.4-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喷粉型材》的标准要求。 2、耐麿性L/um≥0.8;耐盐酸性:膜层表面应无水泡及其他明显变化。耐溶剂性:3级或4级。耐砂浆性:膜层表面应无水泡及其他明显变化。附着性达到0级。 |
6 | 材料2 | 布帘电机 | 1、开合窗帘用交流输入直流电动机; |
注: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需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如未达标,供应商应无偿调换,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
三、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体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项目背景、服务地点、服务范围、设备组织、现场条件、安全措施、人员安排、运输工具等各种情况,以便获取本项目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和可能导致的风险,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本项目20个日历日完成交货调试(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安全保障费、售后服务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期 2 年。
2.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成交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照其承诺执行。
4.所投产品由供应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商,维修使用的、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2、本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开据正规发票,采购人十个工作日支付全部货款。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投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投标程序及方法(一)报名截止后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报价。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注:
①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投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需求的内容作出响应。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3.评选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二)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评审标准(一)关于服务、商务偏离
1、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 中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2、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二)评审小组将依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服务和商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前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三)若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按服务和商务的优劣顺序排列;若服务和商务条款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四)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三)未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七)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八)供应商的项目工期(或为: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及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
供应商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3. 供应商的投标费用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由采购公告、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投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投标要求(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即可。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dk.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六篇 合同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协商签订。
一、响应文件封面
二、经济部分
(一)投标报价函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三、技术部分(格式自定)
(一)投标方案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四、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二)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一)投标报价函
投标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 (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3.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投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总计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技术需求 |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逐条如实填写所报价产品的具体指标参数,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偏离说明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栏如果原文复制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如有,格式自拟)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_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如有)
标签: 窗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重庆道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