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要求

  2024年恩平市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27名,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40%,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育不少于2个行政村。具体培训工作按照《2024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及《2024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二)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三)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五)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六)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七)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训任务(申报机构需出具已完成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承诺书;

  (八)培训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训任务,能严格按照《2024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及《2024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提供承诺函)。

  三、公告时间

  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8月9日。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

  参与申报的培训机构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

  1.申请报告: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历年开展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2.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

  3.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2024年8月10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邮寄或送达至恩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恩平市恩城根塘街4号恩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梁绮雯;联系电话:0750-*******

  (二)遴选

  按照《2024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选择为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然后报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审批确定。遴选培训机构的专家评审费用由选中的培训机构负责。

  (三)公示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附件:恩平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xlsx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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