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公示:——《鹰潭市白鹤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生态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规划公示:——《鹰潭市白鹤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生态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对《鹰潭市白鹤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生态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三十日。
为推进农业生态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和相关产业项目更好的落地,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调整用地、优化产业业态、完善配套设施等措施,满足入住企业的生产及生活需求,特开展本论证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可送至贵溪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国土空间规划股或发送至邮箱********@qq.com;
联系人:国土空间规划股 0701--*******
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
一、调整地块
本论证报告涉及到两处地块调整,合计面积12.98公顷。
调整地块一位于规划十一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以东,原地块编码B-04-07,面积2.33公顷;调整地块二位于规划三路与规划二路交叉口以南;原地块编码C-02-08、C-02-09、C-02-10,面积10.65公顷。
二、调整方案
地块一调整方案:
1、B-04-07地块由原C3(文体科技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规模不变。
2、调整后各地块控制指标参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
3、地块内建筑风格、色彩等应与已建地块相协调。
调整前 调整后
地块一调整前后用地对比图
编号 | 用地 代码 | 用地性质 | 面积(hm2) | 建筑 系数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调整前 | B-04-07 | C3 | 文体科技用地 | 2.33 | ≤30% | ≤1.2 | ≥25% | 24米 |
调整后 | B-04-07 | 二类工业用地 | 2.33 | ≥40% | ≥1.0 | ≤20% | 24米 |
地块一调整前后指标对比表
地块二调整方案:
1、原W1(物流仓储用地)划分为两块用地,西地块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东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2、原U1(公用设施用地)地块划分为两块用地,北地块用地性质为1304(供燃气用地),为在建LNG供气站,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1309(环卫用地),用于建设垃圾中转站;
3、保留原规划五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西侧1309(环卫用地)地块,顺应园区绿色发展需求,后期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其他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环卫设施类项目。
4、调整后各地块控制指标参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
5、地块内建筑风格、色彩等应与已建地块相协调。
调整前 调整后
地块二调整前后用地对比图
编号 | 用地 代码 | 用地性质 | 面积(hm2) | 建筑 系数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调整前 | C-02-08 | W1 | 普通仓储用地 | 8.99 | ≤40% | ≤0.8 | ≤20% | 24米 |
C-02-09 | U1 | 公用工程用地 | 0.90 | --- | --- | --- | --- | |
C-02-10 | G2 | 防护绿地 | 0.76 | --- | --- | --- | --- | |
调整后 | C-02-08 | 二类工业用地 | 5.75 | ≥40% | ≥1.0 | ≤20% | 40米 | |
C-02-09 | 一类物流 仓储用地 | 3.24 | >40% | ≤2.0 | ≤20% | 36米 | ||
C-02-10 | 1304 | 供燃气用地 | 0.57 | --- | --- | --- | --- | |
C-02-11 | 1309 | 环卫用地 | 0.33 | ≤35% | ≤0.8 | ≥30% | 12米 | |
C-02-12 | 1402 | 防护绿地 | 0.76 | --- | --- | --- | --- |
地块二调整前后指标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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