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1322破24号关于遴选宿迁国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苏1322破24号关于遴选宿迁国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宿迁国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沭阳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30日裁定受理宿迁国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作出(2024)苏1322破2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联盛(宿迁)律师事务所担任国润公司管理人。
为推进国润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充分了解其资产价值情况,管理人决定以公开遴选方式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现向符合本次招募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出本公告: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组织对国润公司的厂房(面积约*****平方)及附属设施等资产进行盘点,完成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二、参选机构要求
1.参选机构已编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2.参选机构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选机构与国润公司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审计、评估的情形。
4、明确报价及支付方法,并附机构资质等相关材料。
三、参选机构需提交的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主体身份材料;
2.报价方案(明确收取标准、收取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3.从业经验介绍及工作方案(列明人员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及时间进度安排等)。
4、承诺书(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做好评估工作;④出具的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四、文件提交方式及选定要求
1.参选机构应于2024年8月5日17时前将参选文件递交管理人。
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知新楼五层。
联系人:戴媛媛律师:176*****881;丁杰律师:138*****390。
2.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综合报价、工作方案及从业经验等情况择优选定。
宿迁国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标签: 资产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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