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阴镇童家村温室大棚建设公开遴选结算第三方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河阴镇童家村温室大棚建设公开遴选结算第三方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青财采字〔2023〕1614 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贵德县河阴镇童家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将该项目结、决算第三方代理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遴选询价,请符合项目相关要求、有意向的公司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31日
报名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等相关资质。
报名方式:0974-******* 余海英
询价时间:遴选询价会议于2024年8月1日上午11:30在贵德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贵德县河阴镇童家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5万元,其中,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95万元,财政拨款13.65万元。
三、建设内容:改造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改造温室大棚39个
四、遴选询价要求:
要求参加遴选询价的代理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9)参加遴选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外省企业需要进青备案。
(10)近三年相关业绩(合同);
(11)综合实力等印证资料(办公场所、人员、设施等影像资料);
(12)报价单。
(13)询价文件要求:材料胶装、一式二份;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天,即7月26日至7月30日(节假日除外),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0974-******* 监督电话:0974--******* 联系人:谢寿鹏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7月29日
标签: 温室大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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