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联合体总承包项目部一、三分部减水剂材料采购第1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采购公告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联合体总承包项目部一、三分部减水剂材料采购第1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采购公告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联合体总承包项目部一、三分部减水剂材料采购第1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采购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0809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联合体总承包项目部一、三分部减水剂材料采购第1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已由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减水剂材料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衡阳 市 耒阳 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采购范围: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联合体总承包项目部一分部根据施工需要对减水剂材料进行采购,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联合体总承包项目一分部K1731+300~K1739+505.830段全线各标号混凝土约20万方,依据项目部的配合比设计和计划约共需要减水剂654吨。不含税采购上限价总价为*******.00元。

本次为耒宜扩容工程联合体总承包项目部一、三分部减水剂材料第1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采购具体内容见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掺量

数量

拟定不含税上限单价

拟定不含税上限总价

技术要求

1

一分部

减水剂(高性能聚羧酸)

/

不超过1.0%

654

2017.70

*******

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符合聚羧酸减水剂质量标准执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2013)中,【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23),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的性能标准。

交货地点:标段1公平圩镇四集中场站拌合站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采购人发出通知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或者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具体以供货通知为准。

供货周期:24个月

合同签署单位:本次采购最终由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联合体总承包项目部一分部与最终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响应人应为材料的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材料代理商。若响应人为材料的代理商,需提供材料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合法授权书。(3) 业绩要求:标段1:近 3 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 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2万元减水剂材料供货业绩;或3年累计独立承担过264万元减水剂材料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的相关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3.4 每个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允许中 1 个标。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评为D级的响应人,在信用等级适用期内不允许其参与报名。对响应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6 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7 采购人不接受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8 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 1.4.3项所列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评为 D 级的响应人,在信用等级适用期内不允许其参与报名。对响应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2、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为暂停响应资格或正处于被责令“限期整改”期内或被停止经营的。

3.9 主要材料(含试验检测)要求:1、产品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经相关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响应人若为材料代理商,可提供合作生产厂家资料)。2、因减水剂材料的特殊性,响应人至少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各需求项目进行试配,并将试配报告编入响应文件,未编入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否决其响应。

3.10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hngs.net:*****/)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单位CA数字证书。各供应商可选择性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如办理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采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数字证书签章;如未办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可采用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湖南CA统一客服热线:**********,湖南CA企业QQ:**********,湖南CA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端搜索“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具体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4.4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开标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手册(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技术支持QQ:**********)。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

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系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第 1 标段 2 万元

(1)响应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响应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标段: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联合体总承包项目部

一、三分部减水剂材料采购第1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

户 名: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联合体总承包项目部一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市支行

账 号:1828 1901 0400 2420 9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响应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响应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将响应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前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湖南省耒阳市公平圩镇石湾村小学 吴先生 收(联系电话 188*****956 )。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附件3:供货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鄢先生、吴先生

电 话:158*****969188*****956

电子邮件:**********@qq.com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安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183*****377

监督部门: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0731-********(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答疑)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扩容工程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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