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华亭镇前黄社区商业地块招租项目重新招标招租公告
城厢区华亭镇前黄社区商业地块招租项目重新招标招租公告
为了贯彻莆田市城厢区政府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精神,适应乡镇街道的持续发展,我司受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租人、招标人)委托,将位于城厢区华亭镇前黄社区的一宗房产对外公开招租承包,欢迎各方有识之士前来参与密封报价。
一、招租的情况介绍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前黄社区商业房地产(门牌地址亭前东路189、193、197号),系单层钢、混合结构,房屋用途为商业,总建筑面积约为1645.6平方米,临街宽度约21m,进深约73.6m。其中前部为钢结构(宽21m,长48.6m),圆钢支柱,砖砌墙约2m,上部彩钢板围护,天棚钢屋架,彩钢板屋面,天棚为涂料粉刷,配备中央空调,地面铺设瓷砖;后部为单层混合结构(宽25m,长25m),地面铺设瓷砖,内墙及天棚为水泥漆粉刷,天棚部分为硅酸钙板吊顶。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注:招租标的的具体朝向、结构、位置、高度及实际面积等具体情况请各投标人到实地查看。若投标人未到标的物实地查看而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的自然人、个体户或企业,且须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自然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要求
1.标的物只可用于商业经营场所使用,不得用于办公或居住等其他用途。该标的物的水、电费、卫生费用、年检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造墙体布局和转租等。
2.本次公开招租设最低限价(详见下面要求),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3.中标人必须自觉维护房屋的完整。中标人不可在该房屋进行影响建筑结构和安全的装修和改造,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并取消所有押金和已交的所有租金归招租人所有。
4.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租承包期限
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若受国家政策性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影响的,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费则以实际时间计算。
五、最低限价
1.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年租金为******.00元(根据光明[2024](房)字第PTX0225号估价报告,月租赁价格*****元*12个月),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2.租赁年限三年,租金按年支付,于期前5天内交清,第1年按投标人中标价作为租金,以后每年租金按逐年递增3%,即第2年的租金,在原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第3年的租金,在以第2年的租金基础上增加3%。
六、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人自2024年07月29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xiang.gov.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咨询、来往信函地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9时30分;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所三层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每个报价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元)。保证金可以在报价现场提交,但必须用信封密封,开完标后,落标人(未中标人)当场返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元),差额应在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前交清。
八、确定承包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报价中标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我司将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目上发布本次招租的相关信息。
十、本项目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026
代理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2*****236
标签: 前黄社区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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