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藏某部监控点位增加、硬件升级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驻藏某部监控点位增加、硬件升级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驻藏某部监控点位增加、硬件升级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驻藏某部监控点位增加、硬件升级项目询价公告
二、项目编号
2023-JLSXJD-W4005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拉萨市城关区。
(二)项目总投资:13.9万元。
(三)需完成内容:增加监控点位、系统升级、安装调试,并提供竣工资料一式叁份。
(四)项目概况:1.系统共包含摄像头28个,其中枪式摄像机7台,云台球机7台,室内半球机6台,高清防爆摄像头4个,高清夜视摄像机4个,具体点位布置由现场勘查时明确;2.系统升级后支持不小于3个月监控录像存储,需增加硬盘(16TB)7块;3. 拼接屏增加2块,核心交换机2台;4.相关设备器材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五)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六)要求:1. 所有设备器材均采用国产一线自主、可控品牌,主要设备必须是国内市场常见一线大品牌,并与原有监控系统兼容良好,系统运行顺畅,所有裸露于室外的设备器材均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2.施工时间控制在上午9:00 - 13:00下午15:00-22:00之内;3.施工过程中避免对现有建筑设施造成损坏,确需进行挖沟、开槽、打孔等作业的,要做好建筑设施的修复,施工结束后要将产生的垃圾清运走;4.施工方提前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危险作业场景下必须做好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特殊作业人员需证照齐全;5. 本项目为信息化系统升级,因我部有部分监控设备点位不够,原设备与新增加摄像头实现整合、对接,达到新旧设备在同一平台系统操作、管理、控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售后服务需求
1.产品质量保证期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提供整体不低于1年的免费质保期。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2.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服务类型 | 要求 |
电话咨询 |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
现场响应 | 招标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招标人能够正常使用。 |
技术升级 |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如招标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招标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经营范围有安防系统工程资质的公司。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具有baomi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
(三)报价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6月至今),在国家和地方企业信用信息网站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因报价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报价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七)报价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
2.承诺遵守各项baomi要求,并接受我方为baomi而采取的相应措施。
注:以上资格条件以附件为准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024年8月6日下午15时30分报名截止(报价方现场报名时),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组织现场勘察。
(二)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待采购人资格预审通过后,向供应商发送发送询价文件并组织踏勘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不是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必须为基本账户)。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最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4.报价方“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8.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备案截图。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4年8月11日下午18时00分,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二)地点:拉萨城关区
(三)方式:现场递交。(同时向邮箱“**********@qq.com”内发送1份扫描版的pdf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四)如未收到3家及3家以上单位递交的合格报价文件,则本次询价作废。
(五)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除提供报价一览表、相关承诺书和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外,还需提供详细的方案和报价清单(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具备造价资质人员执业印章),以上所有报价文件一起放入由A4牛皮纸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
七、发包方式
以合理低价原则进行发包,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偏离所有报价人的平均报价20%,则视为不合理低价,不合理报价人的报价作废处理。
八、询价结果公布
询价结束后,询价人将于军队采购网公布所有报价人报价,公示期无异议后,与排名第一的报价人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电 话:153*****795 、176*****571
纪律监督联系人:张天、滕建安、陈明斐、刘港
电 话: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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