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购置隔音室、屏蔽室项目需求公示第二次第1包
某部购置隔音室、屏蔽室项目需求公示第二次第1包
某部购置隔音室、屏蔽室项目参数公示(第二次)
(2024-JLSJWE-W401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反馈意见。
一、项目名称:某部购置隔音室、屏蔽室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SJWE-W4016
三、项目预算:18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技术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设备参数 |
1 | 隔音室 | 1 | 18 | 18 | 1 安装方式: 模块结构,工厂化生产,现场拼装,便于进出施工现场,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运输安装费用。 ☆2 隔声量:≥40dB △3 隔声室主体尺寸(单位:mm)外尺寸:1600(±100)×1600(±100)×2400(±100)内尺寸:1400(±100)×1400(±100)×2100(±100)(可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4 墙体:多层复合隔、吸声墙体,隔音量≥40dB 5 隔声门:采用磁吸技术,方便开关,隔音量≥40dB 6 隔声窗:隔音量≥40dB 7 主动式有源通风系统,做消音处理,消音量≥30dB 8 照明: LED光源(无声无电磁干扰) 9 电源插座1个,功率≥2.0KW 10 减振器:可以消除建筑本身的固体传声。 ☆11 免费质保期≥2年 12 隔、吸声墙体、顶板,吸声系数达≥0.3。 ☆13 本项目不提前支付预付款,中标供应商需在确定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前支付合同总额的5%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情况,我院有权委托第三方开始审价,审价结束后依据审价结果支付全部款项,并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质保金无息全部退还。 |
2 | 屏蔽室 | 1 | ☆1 隔声量:≥40 dB 2 在10MHz-100MHz的频率段范围内屏蔽效能≥60dB △3 屏蔽室尺寸:2400mm(±100)*2400mm(±100)*2400mm(±100)(可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4 整体采用装配式,现场组装,投标供应商负责所有安装运输费用。 5 隔声门:隔声量≥40dB 6 隔声门具有磁性密封技术,方便开关。 7 屏蔽门, 10MHz-100MHz的频率段范围内屏蔽效能≥60dB。 8 减振器:可以消除建筑本身的固体传声。 9 隔、吸声墙体、顶板,吸声系数达≥0.3。 10 隔声窗:隔声窗隔声量≥40dB。 11 室内照明系统采用无声、无电磁干扰LED照明。 12 电源:加装电源滤波器,屏蔽效能≥60dB ,220V 50HZ允许功率 ≥2.0KW,根据仪器需要安装2个电源五孔插座。 13 通风要求:主动式有源通风系统,消声处理,消声量≧35dB。 ☆14 免费保修≥2年。 ☆15 中标供应商负责地线施工的全部费用,保证屏蔽效果。 ☆16 后期验收中,若因屏蔽效果不佳,导致我院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我院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17 本项目不提前支付预付款,中标供应商需在确定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前支付合同总额的5%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情况,我院有权委托第三方开始审价,审价结束后依据审价结果支付全部款项,并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质保金无息全部退还。 |
七、公示时间
1、时间: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1日
2、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对质询未按要求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不予受理,也不做出书面回复,本次参数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参数质疑。
八、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采购办
联系人:冉助理
联系方式:0979-*******、159*****885
2024年7月29日
标签: 购置隔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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