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系统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安防监控系统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安防监控系统二期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L10-W3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室外枪式摄像机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0

合同签订之日起 45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

2

室内枪式摄像机

127

3

枪机支架

127

4

半球摄像机

19

5

电梯摄像机

21

6

电梯摄像机电源

21

7

电梯监控视频传输器

21

8

视频通道授权

187

9

中心存储

3

10

硬盘

101

11

8口千兆交换机

9

12

8口千兆POE交换机

4

13

24口千兆POE交换机

9

14

12口千兆全光交换机

3

15

24口千兆光交换机

1

16

光模块

50

17

镀锌监控杆

10

18

室外防水箱

4

19

监控横臂

4

20

检修手井

28

21

开沟敷线

700

22

七孔梅花管

700

23

镀锌SC管

60

24

光纤

580

25

8口光纤盒

8

26

电源线

580

27

六类非屏蔽网线

28

28

JDG管

1500

29

辅材

1

30

系统调试

1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75.44万元;

3.最高限价:75.44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 月30 日至8 月5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见谈判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8.保.密承诺书;

9.谈判文件领购登记表。

  • 申领方式

由潜在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领取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谈判文件。采购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价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报价无效处理。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8 月13 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 月13 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8 月13 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通知)。

八、凡采必入

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期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九、现场踏勘

采购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采购机构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女士、覃女士

办公电话:0773-*******、0773-*******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江先生

办公电话:0773-*******

2024年7月29日

eec17aa8附件1.pdf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桂林,07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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