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近海石油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近海石油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及近海石油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为中国海油全资下属子公司(简称“近海公司”),为集团内部关联公司提供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因近海公司供应链所涉及油田生产物资的国际运输、中港运输及进出口报关等业务发展需求,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丰富的物流服务商共同合作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工作范围

1) 货物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代理境外油田生产物资空运、海运至国内主要港口(如香港、天津、深圳等)的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运输、提货、物资清点、订舱、提单签发、到货跟踪、保险办理等工作,国际主要运输路线(空运/海运):

a. 欧美线-国内主要港口;

b. 东南亚-国内主要港口;

中港运输:提供香港至中国大陆的陆运、海运服务,主要运输路线(陆运/海运):

a. 香港-广东湛江;

b. 香港-海南海口

c. 香港-深圳蛇口/盐田;

d. 香港-广东惠州;

香港本地提货及仓储:包括香港本地提货、香港仓储、物资清点、重新包装等。

2) 进出口报关代理服务:

进出口通关申报及报检、港口服务、协助海关查货、通关放行及相关协调工作。(物资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油气生产、勘探、开发相关设备及配件等)。

二. 预估年度工作量

业务内容预估业务量
休斯顿、挪威、荷兰-香港、天津空运、海运服务每年约60票
新加坡-香港、天津空运、海运服务每年约30票
香港-海南海口、湛江、深圳海运服务每年约30票
香港本地操作、仓储服务每年出入仓约500批
香港-深圳、惠州、湛江陆运服务每年约100车
临时性单票物流服务每年约50票

注:

1) 以上工作量根据近三年业务量预估,供参考,具体业务量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求调整。

2) 以上物流服务采购需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一票一议或签署长期协议。

三.对物流服务商的资质要求

1) ★公司成立时间满 3 年,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书;

2) ★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 ★不在中国海油受控供应商及人员名单范围内;

4)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非必要条件,视具体服务内容而定);

5)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客户,提供近3年至少2项海油外的国际运输及进口报关等相关服务业绩;

6) ★自有社保人数≥5 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净利润不能连续为负。

四.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锦研

电 话:0755-********

邮 箱:liujy74@cnooc.com.cn


诚挚邀请有意向的物流服务商,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物流服务商公开征集响应函》详见附件,于2024年8月 05日18点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近海石油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物流服务商征集响应函.docx
,深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流服务 开发 资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