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乌赞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尼勒克县乌赞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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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尼勒克县乌赞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备案。招标人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尼勒克县乌赞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县
2.工程规模:对乌赞河两岸生态修复:清除表面腐植土*****.00m3,回填种植土******.00m3,播撒草籽*****.00㎡,草皮种植*****.00㎡,灌木及乔木种植864株,绿化配套管网铺设8274.00m,树木修剪8000株及相关配套设施。 乌赞河两岸基础设施修复:道路清表2300.00㎡,拆除破损防撞栏965m,新建沿河铁艺护栏3340m,新建彩色透水混凝土道路7984.00㎡,新建混凝土路面2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尼勒克县乌赞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道路清表及路面恢复4200㎡,新建路沿石2300.00m,拆除破损防撞栏1000m,新建格宾石笼600m3,新建景观大字1套。清除表面腐植土*****m3,回填种植土*****m3,播撒草籽*****.00㎡,草皮种植*****.00㎡,树木修剪8000株。灌木及乔木种植900株,绿化配套管网铺设6700.00m及其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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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带二维码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若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对其投标单位给予废标处理。)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完成二项类似业绩,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国有资金发包备案表、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成立时间未达到年限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并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良好,近三年招投标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网站主页点击“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2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 12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财务要求、其他人员要求、信誉要求等具体内容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解放路
代理地址:
新疆伊宁市公园街9号5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张丰阳
代理联系人:
王学伟、郭亮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标签: 乌赞河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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