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各药品配送商业及生产企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此次新药申报原则如下:
(1)属于“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海南省)”平台(https://ybj.hainan.gov.cn/)挂网品种。
(2)符合2024年01月0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版)》政策,并提交药品本位码(以869开头)。
(3)遵照2024年01月01日起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版)》,必须属于“肛肠专科硬化剂注射类药品、长效局部麻醉镇痛药物、阿片类镇痛药品、长效苯二氮卓类鼻喷雾剂、吸入用抗生素、抑制宫缩用于保胎的药品、磁共振肝特异性对比剂”,以上品类不包括超药品说明书使用范围。
(4)同一申报企业限报2个品规,若超额申报,所有申报视为“无效”。
以上原则须同时满足。
2、各申报单位请按附件1(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资料,包括: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2)、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3)、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厂家委托申明书(附件6)。
3、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1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4、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纸质申报资料收集地点: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康复医学中心五楼药学部阳光接待室。
5、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6、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7、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三亚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三亚医院
2024年7月29日
标签: 接收新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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