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检测标段二: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消防检测-招标公告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检测标段二: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消防检测-招标公告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检测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 月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一: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实体检测
标段二: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消防检测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共有4条市政道路,道路全长约2.53km。其中滨江北路路线长约1.92km,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40km/h,标准红线宽30m;规划一路路线长约0.2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4m;规划二路路线长约0.25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0m;规划六路路线长约0.1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标准红线宽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交通、桥梁及隧道、给排水、电气照明、景观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
(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2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永久工程(含水利堤防等)、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本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
标段一: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实体检测
(1)地基承载力检测包括但不限于:①隧道工程;②桥梁工程;③给、排水工程;④电力管沟工程;⑤照明工程;⑥挡土墙;⑦其他应进行承载力检测的对象。
(2)实体检测包括但不限于:①隧道工程实体检测;②管道工程实体检测;③桥梁工程实体检测;④隧道机电设备系统实体检测;⑤道路工程实体检测;⑥其他应进行实体检测的对象。实体检测需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检测内容、数量满足验收部门要求。
标段二: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消防检测
(1)桩基础检测桩身完整性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复合地基、灌注桩基础、预应力管桩、搅拌桩、旋喷桩、支护灌注桩、抗浮桩等,采用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声波透射法、钻芯法、低应变法等。完整性检测包括但不限于:①道路检测;②桥梁检测;③隧道检测、④其他应进行检测的对象等。桩基础完整性检测需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检测内容、数量满足验收部门要求。
(2)见证材料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砂、石、水泥、砂浆、钢筋原材、钢管、混凝土试块、沥青原材、钢筋混凝土管、声测管、支座、PVC排水管材、PVC排水管件、PVC胶粘剂、标线涂料、防水卷材、橡胶止水带、橡胶密封垫、沥青混合料、电线电缆、土工布、玻纤土工格栅、复合土工膜、植物病虫害、种植土、防腐涂料、防火涂料、混凝土抗压抗折、井盖和雨水篦、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 和连接器、金属波纹管、电缆桥架、铝合金板、螺栓、阀门、道路路灯、照明开关、配线箱、光纤、电线电缆、断路器、网线等。
(3)消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系统检测及消防材料见证送检等。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适用于标段一及标段二)
①、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验检测试验方案,并确保检验检测试验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验检测试验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不作另行计算。
③、负责将工程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费用,不作另行计算。
④、检测项目需求及检测频次应至少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或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所需检测项目及检测频次的最低限度要求。但招标人对于中标人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检测项目及检测频次不再计算支付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⑤、对于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的,中标人未具有相关资质,应在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试验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
2.2.3服务周期:自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实体检测:*******.97元。
标段二: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消防检测:*******.2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适用于标段一)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适用于标段二)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适用于标段一)
3.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适用于标段二)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月25日00时00 分至2024年8月1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 7月25日00时00 分至2024年8月19 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8月19 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 日10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1、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本项目为2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2个标段共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名或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如其中一个标段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正常招标。
2、中标原则
①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1个或1个以上标段的投标,各标段可拟派同一套项目人员,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评标时2个标段同时进行,按照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从大至小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工作,并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最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②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
③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④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联 系 人:萧工
电 话:02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电 话: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电 话:020-********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八、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承诺函
致:
经认真研究 (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
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业务均不再承接。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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