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7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开展信息披露建设工作的通知》(银监办通〔2007〕192号)的有关规定,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汇川农商银行”)对2023年度进行信息披露,本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分为基本信息、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年度重要事项等信息。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贵州黔正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本信息
一、公司注册信息:
中文名称: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汇川农商银行
英文名称:Guizhou zunyi Huichu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英文简称:Huichu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注册资本:玖亿伍仟零柒拾伍万捌仟圆整
法定代表人:余文学
机构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12号城上城综合大楼
邮政编码:******
电话:0851-********
二、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证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一)办理存贷款、票据贴现业务;
(二)国内结算业务;
(三)办理个人储蓄业务;
(四)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
(五)代理收付款项业务:
(六)买卖政府债券;
(七)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八)提供保管箱业务;
(九)经批准参加资金市场、融通资金;
(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户 名 | 持股金额 | 占比 | 主要股东类型 |
1 | 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0 | 32.5 | 持股比例大于5% |
2 | 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6310.23 | 6.64 | 持股比例大于5% |
3 | 遵义天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4812.89 | 5.06 | 持股比例大于5% |
4 | 遵义市天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758.61 | 2.9 | 派出董事,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
5 | 遵义双源化工(集团)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47.81 | 0.58 | 派出监事,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
6 | 李海成 | 136.95 | 0.14 | 本行董事,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
7 | 朱斌 | 0.55 | 0.0006 | 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
8 | 卢椿 | 45.78 | 0.05 | 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
9 | 卢从众 | 13.09 | 0.01 | 本行监事,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
10 | 邓维燕 | 130.39 | 0.14 | 本行监事,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
11 | 林育生 | 10.70 | 0.01 | 本行监事,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
四、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机构名 | 地 址 | 电话 |
营业部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12号城上城综合大楼 | 0851-******** |
宁波路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宁波路星金文星苑5、6、7号门面 | 0851-******** |
香港路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民生广场A栋一层一号 | 0851-******** |
大坪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长沙路景秀园A栋一层门面 | 0851-******** |
坪丰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北京路春天堡客运站1栋 | 0851-******** |
高桥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巷路口三鑫商住楼1楼1单元 | 0851-******** |
人民路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明日新苑一层8号 | 0851-******** |
澳门路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澳门路112号 | 0851-******** |
上海路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龙泉常青藤国际花园二期酒店一层4号房、B栋一层1号房 | 0851-******** |
开发区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道龙城国际小区工程第1、2号楼整体裙楼1层1-21号房 | 0851-******** |
城北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深圳路货运城001-4号营业房 | 0851-******** |
东方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东方星园星竹园A幢15号营业房 | 0852-******** |
珠海路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海珠广场A幢一层15号 | 0851-******** |
东联线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凉水村圣城华府1栋2层2-1号房 | 0851-******** |
新蒲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西区商业B幢1层1-15 | 0851-******** |
湘江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镇新雪域冷链物流一体化项目一号地块裙楼第一层1-342至1-337号 | 0851-******** |
万里路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万里路中天万里湘江A区一期裙房1层621号 | 0851-******** |
董公寺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街上遵北路8号 | 0851-******** |
高坪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紫荆街 | 0851-******** |
金塘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金塘村 | 0851-*******7 |
板桥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板桥镇农贸市场 | 0851-28320279 |
团泽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团泽镇 | 0851-28396017 |
泗渡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泗渡镇街上 | 0851-28326009 |
观坝支行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泗渡镇观坝村 | 0851-28206042 |
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202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本行按要求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行业会计核算政策规定的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
4.贷款损失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1)一般准备
1)一般准备的定义: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2)计提范围: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十级分类标准指引》对风险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进行定量分析,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当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资产减值准备时,可不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2)资产减值准备
Ⅰ.对信贷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核算方法: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信贷资产损失准备”科目核算。
2)计提范围:本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贴现、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垫款等)、拆出资金。
3)计提方法:以上述信贷资产期末余额进行风险五级分类的结果为基础,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分类计提信贷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比例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计提。
Ⅱ.对非信贷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核算方法: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等科目核算。
2)计提范围:主要包括存放同业款项、存放省联社款项、存放境外同业款项、调出调剂资金、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入股联社(农商行)资金、待处理抵债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债券、应收款项类投资坏账准备、买入返售信贷资产和买入返售票据等。
3)计提方法:以上述非信贷资产期末余额进行风险五级分类的结果为基础,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分类计提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
(3)专项特种准备,是指在按照五级风险分类已经足额提取了减值准备的基础上,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调整的复杂形式,防范本行信贷危机,针对某些特殊因素或某一特定风险的信贷资产,为补充五级风险分类及拨备不足,而需要再次按照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不可预测的可能扩大损失的风险准备金。
专项特种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某些特殊因素或某类特定风险预期或实际发生时,本行可能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各项信贷余额(包括除委托贷款、损失类贷款以外的各类贷款、垫款)。
专项特种准备的计提标准:按照风险和损失程度,专项特种准备的提取标准分为二类9档。
1)行业过度集中类企业,提取比例为1%、2%、3%、5%。
2)其他类企业,提取比例为5%、10%、15%、20%、25%。
5.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
A.本行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B.处置短期投资时按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2)长期投资本行长期投资为长期债券投资及向上一级信用联社入股的资金。
A.本行长期债券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以及支付的上一结息日起至购买日止应计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记账,折溢价在债券投资持有期间按直线法平均摊销。
B.本行长期债券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
C.本行处置长期债券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6.固定资产计价与折旧政策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1)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电子设备。
(3)固定资产计价和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行,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行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行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釆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根据产权证确定 | 根据产权证确定 |
电子设备 | 3 | 32.33 |
交通设备 | 4 | 24.25 |
办公家具 | 5 | 19.4 |
7.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并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确认为固定资产。
8.无形资产计价、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年限:直线法,摊销年限如下:
A.房屋使用权从购入月份起按实际可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实际可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按30年摊销;
B.土地使用权从购入月份起按法定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C.特许经营权从收购完成当月起按5年平均摊销;
D.软件从购入月份起按受益年限平均摊销。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行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9.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1)租赁费按实际租赁期限平均摊销;(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10.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本行所得税会计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二)关联方
1.关联方是指:与本行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与本行同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穿透原则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本行关联方包括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总行具有授信、资产转移、资金使用、采购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的人员;以及前款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主要法人股东、主要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方共计362人。
2.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参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本行不存在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参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
3.关联方交易
(1)定价政策关联方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2)关联方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
①一般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
②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③计算关联自然人与本行的交易余额时,其关联方与本行的交易合并计算;计算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行的交易余额时,与其构成集团客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行的交易合并计算。
④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方交易共34户、61笔,
贷款金额25750.6万元,余额24941.74万元。其中:保证贷款38笔,贷款金额504.2万元,余额463.9万元;抵押贷款23笔,贷款金额25246.4万元,余额24477.8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余额7854.45万元,关注类贷款余额16939.99万元,可疑类类贷款余额147.3万元。
⑤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授信余额客户共6户、8笔,均为抵押贷款,贷款金额24641万元,余额24033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2户、2笔,贷款余额7570万元;关注类贷款4户、6笔,贷款余额16463万元。2023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客户授信情况如下:
A.遵义市遵渝建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本行存量授信客户,为本行股东,在本行持股2139万股,占比2.25%。本行于2020年3月30日对该公司授信2010万元,授信有效期1年,项下全部为借新还旧贷款,用于归还该公司在本行存量贷款,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9.25%,还款方式采用按月付息、到期还款,该笔授信业务担保方式采用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抵押及股东保证;本行于2021年5月17日对该公司授信1950万元,为其办理借新还旧贷款1950万元,贷款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9.9%(于2022年10月贷款利率调整为固定年利率8.5%),担保方式继续采用原抵押加保证方式担保,还款方式采用按月付息、分期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遵义市遵渝建材有限公司在本行贷款余额1870万元,五级分类为正常。
B.遵义中乾工贸有限公司
遵义中乾工贸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志峰,与本行股东遵义双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行持股959万股,占比1.01%)存在关联,系同一法人,遵义双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行股东遵义双源化工(集团)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行持股548万股,占比0.58%)持有股份,且实际控制人均为刘晓伟。遵义中乾工贸有限公司为本行存量授信客户,本行于2020年7月27日对该公司授信7000万元,授信有效期1年,项下全部为借新还旧贷款,用于归还该公司在本行存量贷款,贷款期限18个月,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8.4%,担保方式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和股东保证,还款方式采用按月付息、分期还款;在贷款到期前本行为其办理借新还旧贷款6200万元用于归还存量贷款,贷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8.4%,还款方式采用按月结息、分期还款;2022年1月21日,本行办理该笔借新还旧贷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遵义中乾工贸有限公司贷款余额5700万元,五级分类为正常。
C.遵义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遵义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行存量授信客户,该公司股东孙玉勇与本行股东孙玉存(在本行持股1152万股,占比1.21%)存在关联,为直系亲属(亲兄弟关系),本行于2019年11月28日对遵义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3149万元,授信有效期1年,授信项下全部为借新还旧贷款,用于归还该公司存量到期贷款(原贷款金额4000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7.6%,还款方式采用按月付息、分期还款,担保方式采用商业用房抵押及股东保证;本行于2022年3月28日对借款人办理借新还旧贷款3087万元,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6%,担保方式继续采用商业用房抵押及股东保证,还款方式采用按月付息、分期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遵义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余额 3087万元,五级分类为关注。
D.遵义新天安物流有限公司。
遵义新天安物流有限公司为本行存量客户,该公司股东孙玉祥与本行股东孙玉存(在本行持股1152万股,占比1.21%)存在关联,为旁系亲属(堂兄弟关系),于2017年开始与本行发生信贷业务,原贷款余额4025万元,担保方式采用商业用房抵押及股东保证。本行于2022年3月28日对借款人办理借新还旧贷款4025万元,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6%,担保方式继续采用商业用房抵押及股东保证,还款方式采用按月付息、分期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遵义新天安物流有限公司贷款余额 4017万元,五级分类为关注。
E.遵义正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正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存量授信客户,该公司股东孙玉勇与本行股东孙玉存(在本行持股1152万股,占比1.21%)存在关联,为直系亲属(亲兄弟关系),本行于2011年开始向该公司主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本行于2022年8月8日向遵义正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借新还旧贷款,金额7380万元,用于归还该公司在本行存量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6%,担保方式采用商业用房抵押及第三方保证,还款方式采用按月结息、分期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遵义正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余额 7359万元,五级分类为关注。
F.贵州丰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丰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存量授信客户,原派出本行监事会监事成员冯文刚,原为本行法人股东,持股820万股,占比1.28%,2023年12月,有权机关处置不良贷款将该公司股权变更为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于2017年10月23日对该公司一般额度授信2000万元,授信有效期2年,项下全部为循环流动资金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不低于80%,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款。本行于2020年9月为其办理了贷款展期手续,展期金额2000万元,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7.83%。于2021年9月15对为其办理借新还旧贷款2000万元,期限2年。于2021年12月20日对贵州丰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借新还旧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8.4%,担保方式继续采用原股东保证加商业用房抵押方式。目前该笔贷款已逾期,我行已进入诉讼程序,准备采取以物抵债方式处置该笔贷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州丰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余额2000万元,五级分类为关注。
以上客户在本行办理的授信业务均未违反监管部门及本行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授信额度也控制在单一客户授信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0%,集团关联客户授信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5%的规定范围内。
注: 2023年12月31日本行资本净额为166111.59万元。
4.股东所持本行股份质押、托管、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质押股权共6户(其中有1户为主要股东),质押股权共计11978.12万股,质押比例12.59%,符合监管要求,质押股权均报董事会备案或经董事会审批后办理。股权质押股东均为质押股权法人股份,具体为:
(1)遵义天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持股4812.89万股,占比5.06%,质押股权4350.00万股,质押占其持有股权数的92.06%,占本行总股权数的4.58%;
(2)遵义衡鑫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636.4万股,占比3.82%,质押3636.40万股,质押占其持有股权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权数的3.82%;
(3)遵义市遵渝建材有限公司,持股2139.06万股,占比2.25%,质押2100.00万股,质押占其持有股权数的98.17%,占本行总股权数的2.21%;
(4)遵义百恒商贸有限公司,持股888.36万股,占比0.93%,质押888.36万股,质押占其持有股权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权数的0.93%;
(5)遵义市盛发实业有限公司,持股641.72万股,占比0.67%,质押600.00万股,质押占其持有股权数的93.50%,占本行总股权数的0.63%;
(6)贵州遵义江天水泥有限公司,持股410.86万股,占比0.43%,质押403.35万股,质押占其持有股权数的98.17%,占本行总股权数的0.42%。
以上质押股份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冻结。其中遵义市盛发实业有限公司因其经营管理不善,股权先后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汇川区人民法院冻结,该公司目前被法院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法院对其持有本行股份在淘宝拍卖网上进行拍卖两次流拍,现因该公司涉及其他债务纠纷还未结案,股权冻结未解除。本行均对以上股权质押股东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6号)要求,本行已全面实行股权托管。
5.信贷资产进入不良状态的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共有9户股东信贷资产进入不良,其中法人股东1户,贷款余额为147.3万元;自然人股东8户,贷款余额为109.25万元。
(三)报表数据说明
2.短期贷款:期初数235338.69万元,期末数232835.89万元;
3.贷款类型:信用贷款期初数233297.99万元,期末数330332.53万元;保证贷款期初数242301.74万元,期末数232927.65万元;抵押贷款期初数644879.69万元,期末数625497.79万元;质押贷款期初数25503.50 万元,期末数13298.34 万元。
4.贷款风险分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正常类贷款余额942801.94万元,关注类贷款余额201869.5万元,不良贷款余额57397.99万元,其中:次级类贷款余额38799.67万元,可疑类贷款余额18598.32万元,损失类贷款余额0万元,不良贷款率4.77%。
5.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末提取资产减值准备51979.85万元,其中信贷资产减值准备52246.7万元。
6.各项贷款应收利息:期末余额13977.91万元。
7.长期股权投资:30万元;农商银行股权投资2375.74万元。
8.应付利息计提方法、余额及变动情况:我行应付利息根据与客户约定利率,按日计算按日计提。报告期末余额为34643.54万元,同比增加117.22万元,增幅0.34%。
9.银行承兑汇票:2023年12月31日,承兑130笔,余额5272.47万元;其中50%保证金15笔,金额1300万元;30%保证金115笔,金额3972.47万元。
10.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69.96亿元,占各项贷款58.2%,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2.98亿元,占各项贷款27.44%,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5177户,2023年度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63%。
(四)资本充足状况
依据银监相关监管指标口径计算,按照本行账面数据计算的资本充足率为12.07%,较2022年末的12.84%下降0.77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91%,较2022年末下降0.79个百分点。
1.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50164.2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92.92%;
2.本行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为1376764.52万元。
(五)审计报告
本行2023年度业务经贵州黔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与监管机构进行了三方会谈,审计报告声明“本行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审计报告载明审计意见及涉及事项,出具标准的审计报告。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报告期末,本行各项存款余额1529129.12万元,较上年增加227199.64万元,增幅17.45%;各项贷款余额1202069.43万元,上年增加56086.51万元,增幅4.89%;全年实现各项收入80601.62万元,同比减少2513.18万元,降幅3.02%;各项支出71604.06万元,同比减少8824.78万元,降幅10.97%;利润总额8997.5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311.6万元,增幅234.99%;净利润5464.6万元,较上年增加5364.89万元,增幅5380.49%。计提所得税3532.95万元,实缴增值税2791.98万元,增值税附加335.04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18.88万元,流动性比例49.07%;核心负债依存度69.8%;资本充足率12.07%;拔备履盖率163.82%;成本收入比46.74%;2023年年日均存款1389709.56万元,增幅6.70%;资产利润率0.31%;资本利润率3.43%。
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组织架构建设方面
1.2023年,本行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并成立了专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统一规划、统筹部署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同时指定总行合规风险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部门,明确部门职责,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切实履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义务。
2.为满足和方便消费者投诉,实现各类投诉管理的统一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本行财务会计部、合规风险部具体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内部管理、网点布局、IT建设等不满意或其正当权益受到伤害时发生的争议投诉。
通过以上管理体系及措施,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和提升。
(二)消保内控制度的建立方面
2023年,本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精神,建立健全《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汇川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汇川农商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汇川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办法》《汇川农商银行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制度》《汇川农商银行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信息披露和信息查询实施细则》《汇川农商银行金融产品营销宣传行为管理办法》《汇川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监督约束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汇川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川农商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
(三)投诉工作的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
2023年,本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关部署要求,同时,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深入推进全行投诉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我行不断夯实消保管理基础,严格要求自身,做到“两全”,抓好“三头”即,一是全流程融入消保,全员承担消保责任。二是,从源头治理消保投诉问题,落实溯源整改工作机制,及时查找引发投诉事项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提升,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消费者消费体验,从源头上减少投诉量,提高消费投诉处理水平;从发现苗头开始处理投诉问题,及时解决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诉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避免一般性投诉升级转化为信访突出问题;从高管带头落实消保责任,主要负责人参与解决重大投诉问题,提升我行投诉处理的支持与保障能力,压紧压实我行消保主体责任。
据统计,2023年共发生金融消费者投诉10件,较上年同期下降3件,下降率为 23%。投诉来源为省联社96688客户服务热线6件,遵义监管分局转办4件,人民银行转办0件,本行自接类投诉0件。10件投诉所涉及的支行有8家,其中城区支行6家,乡镇支行2家,城区支行分别是大坪支行1件、新蒲支行1件、珠海路支行1件、香港路支行2件、东方支行2件、城北支行1件;乡镇支行分别是高坪支行1件、董公寺支行1件。10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为100%,当事人满意度为100%。
(1)从投诉业务办理渠道分析看,在营业现场办理业务引发的投诉6件,较去年减少2件,虽有减少但现场办理业务引发的投诉量还是居首位;因前台业务—电子渠道—电话渠道办理业务引起的投诉2件,较去年增加1件;因中、后台业务渠道办理业务引起的投诉2件,较去年减少2件。
(2)从投诉业务类别来看,无小面额人民币(收存)兑现引发的投诉;人民币储蓄业务引起的投诉3件,较去年减少4件;贷款业务引起的投诉5件,与去年持平;账户管理业务引起投诉1件,较去年增加1件;其他功能类业务引起投诉1件,与去年持平。
(3)从投诉产生原因来看,因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5件(服务态度4件、业务差错1件),因服务设施、设备、业务系统引发的投诉1件(业务系统1件),因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3件(业务规则与流程3件),因债务催收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引起的投诉1件,因营销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0件。
2.处理情况
2023年,本行对10件客户投诉,通过不限于询问当事人、网点负责人、调阅监控、调阅业务凭证等方式,详细了解投诉情况,客观分析投诉产生原因,及时、有效地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处理,未发生超时处理投诉及程序有误的现象。对客户投诉属实,但情节较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严重的,则严格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客户投诉不实的,则与客户积极沟通、解释,以热情、耐心的服务,取得客户的理解。
(四)新产品研发、宣传及服务
2023年,本行对《汇川农商银行“创易贷”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修订)》《汇川农商银行“黔农快贷·职工快贷”贷款管理办法(修订)》《汇川农商银行内部职工个人消费贷款实施细则》等产品管理办法予以修订,制订《汇川农商银行“黔农·汇农快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暂行)》《汇川农商银行新市民快贷业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贷款产品管理办法或试点方案,制订产品管理办法均事前通过消费者权益审查、产品审批委员会审批,严格遵守规则制度,不断丰富本行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客群的信贷需求,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升本行普惠金
融服务水平。
风险管理状况
一、风险状况说明
(一)组织架构。本行制订了《汇川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设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规范了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
(二)风险管理。本行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行在信贷、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情况进行管理,制订总体风险管理政策供董事会审议,具体包括市场经营的战略性、资金营运的流动性、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及其它任何可能影响本行形象和声誉的风险,负责本行其他重大风险管理政策的审议、决策等职能。负责识别和认定资产的经营风险,建立并强化风险的防范、控制和清收、补偿机制,降低资产风险,减少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
(三)风险计量、检测。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经营管理层下设的贷款审查审批委员会、财务审查审批委员会等负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责任,有权独立地对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过程进行跟踪监控,事后评价和分析。
(四)内部控制和审计。本行合规风险部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授信业务的风险评价工作,对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各风险点进行有效内部控制评价,负责拟定和完善本行风险合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实施,以及做好其他风险合规管理事项,稽核审计部每年对本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等进行专项审计,对本行的全面风险管理进行审计评价。
二、风险状况类别
(一)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指本行借款人或对方当事人未按约定条款履行其相关义务形成的风险。报告期本行努力建设职能独立、风险制衡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覆盖全社范围的信用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管理政策和流程建设,力求风险和收益得到均衡。
本行防范信用风险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对即将进入不良的逾期贷款提前监测预警,提前介入催收,确保逾期天数控制在90天以内;二是建立了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按月、按季提前对全行50万元以上的逾期和不良贷款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确定清收的具体措施,对基础行业投向类的系统化归类,有效分析客户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及重点领域风险集中度情况,必要时进行风险提示、预警,提出化解措施,有效防范由于信贷资产质量变化导致的信用风险形成。制订了《汇川农商行信用风险限额管理办法》,在集中度风险控制目标内,严格实行信用风险限额监测及管理;制订了《汇川农商行统一授信实施细则》《汇川农商行“致富通”农户信用等级及综合授信实施细则》等授信评级管理办法,通过对信贷客户的信用评级,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分析,有效防范信贷客户信用风险的产生。二是制订了《汇川农商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修订)》《汇川农商行授信审批议事规程》,通过授信审批流程明确了审贷分离制、授信审批决策机构与权限等,严格进行授信审批;制订了《汇川农商行信贷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和《汇川农商行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及时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状况
1.流动性指标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我行流动性比例49.07%,优质流动性
资产充足率274.01%,流动性匹配率135.18%,符合我行的流动性偏好。存贷比71.70%,低于监测指标值3.3个百分点。主要流动性风险指标均在监管或监测范围内,总体流动性较为充裕,符合我行确定的流动性偏好。每日对各项指标进行监测,日间流动性管理能及时满足日间支付需求,除存贷比例超标以外,各项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良好。
2.流动性风险管控
(1)本行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架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有效规范我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流程,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控制和防范机制,提高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促进我行安全、稳健经营。
(2)本行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监测管理办法,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的监测指标、流动性风险的预警和报告程序,从而加强我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3)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机制,制定了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明确了组织架构和职责、压力测试的方法及情景设置、压力测试报告和应用、压力测试频率、压力测试文档保管;按季开展了流动性压力测试,进一步加强我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4)本行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应急预案,明确了流动性风险防范坚持的原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日常月度监测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流动性风险报告和内容、应急资金组织与救助,为及时处置流动性风险,保障我行的经营稳健运行,维护金融和社会的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流动性原因产生的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给本行造成的经济损失。
3.按照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监测管理办法,本行每日对资金头寸和备付金情况、大额资金流动情况、各项存款流入及流出情况及市场流动性水平进行监测,日间流动性管理能及时满足日间支付需求;按月对流动性风险指标进行检测;按季形成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提交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同业负债、期限、交易对手、融资市场限额。
(三)市场风险状况
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利率风险。报告期本行积极创建科学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对市场风险的识别、量化、监测和控制能力。按照《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做好市场风险的分析监控。根据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规定,结合本行资金成本、供求状况制订了《汇川农商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修订) 》《汇川农商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加强业务和制度创新,深化经济政策和金融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利率变动走势,增强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的机制,对客户进行细致调查和筛选,识别不同的差别化客户,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存款利率定价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实现质量与效益结合,促进经营机制的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操作风险状况
一是制度建设方面,本行持续建立健全完善制度,2023年共计印发制度52个,其中新立制度30个、修订制度15个、作废制度7个;2023年,不断规范制度管理,增强制度适用性和有效性,健全制度体系。二是加强信贷业务、内控管理及案件防控等知识培训,2023年,全行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各类培训20余次,培训面履盖各业务条线。如组织开展小微业务营销、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操作、大堂经理、员工警示教育、安全防范及消防知识、会计运营业务、反洗钱、反有组织犯罪、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文化、电子银行业务、“两项评级”、征信及信贷业务、党务知识、法律知识等培训。通过线下与线上系列培训相结合,全辖营业机构及部门负责人、会计运营主管、客户经理、柜员、职能部室员工树立了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业务部门精准指导能力和一线业务人员业务技能及综合素质,提升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操作人员在防范风险及合规经营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本行操作风险第一道防线业务部门管理人员能负责梳理和识别本部门各项业务的操作风险点,较好地执行了省联社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订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结合本机构和本部门业务实际,制订了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规程,并组织实施。操作风险的第二道防线部门能负责协调、指导、评估、监督各业务部门、后台保障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活动,监督、检查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汇总和整理业务部门梳理的操作风险点等相关职责。操作风险第三道防线部门负责对业务部门风险点控制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工作,按有关程序和要求报告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意见、负责受理、处置和督办各违法违纪信访举报问题等相关职责。各道防线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夯实基础,加强内控建设,努力解决、规避在操作风险中发现的问题及操作风险点,对存在的操作风险点及时进行梳理及整改落实,做好风险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业务能够健康稳健运行。2023年,未发生涉案事件,未发生财务损失事件。
(五)其他风险状况—信息科技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是在进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信息技术运用时因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的操作、法律和声誉产生的风险。具体风险有信息科技系统在策略、制度、机房、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存在缺陷或技术漏洞等影响全局的风险,研发风险、运行维护风险、操作风险、外包风险等。
为了实现本行对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价和控制,本行建立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制定了信息科技系统相关应急预案等运行机制,进行科技人员管理、密码安全管理、计算机的设备管理、机房建设及运维等。明确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分管领导在信息科技管理体系中的职责,董事长为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设立了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信息科技管理工作。还建立了信息科技审计管理办法,每年稽核审计部将对信息科技治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管理、信息科技运行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外包管理、数据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有效防范运用信息技术进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经营管理和各项业务安全、持续、稳健运行。
公司治理状况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情况
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2023年,本行向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募集*****万元专项债券,用于补充资本,故在本行持股*****万股,成为本行的大股东(根据相关协议规定,该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不参与投票表决),占比32.5%;主要股东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持股6310.23万股,占比6.64%,遵义天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12.89万股,占比5.06%。
三、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职责
1.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和罢免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本行发行债券和公开发行股份作出决议;
7.对本行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组织形式作出决议;
8.修改本行章程;
9.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10.审议批准本行除日常经营外重大的对外投资、资产收购或处置、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他人管理本行资金或其他资产等重大事项。本款所指重大事项是指金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1.听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的报告;
12.听取监事会对董事的评价报告;
13.听取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报告;
14.听取本行支农支小发展战略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
15.审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16.对公司上市作出决议;
17.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18.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9.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公司法及本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不得授予董事会、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行使。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2023年度,在本行2401会议室召开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特邀贵州瀛青云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对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内容和表决结果等进行全程见证,大会合法有效。共审议由本行董事会提交的24个提案。
2023年6月26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应到股东938人,所持股份总数为641,718,000.00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16,425,116.67股,表决权受限制股份数为125,292,883.33股;大会实到股东或委托代理人84人,所持股权数 424,450,814.90 股,其中82,511,683.33 股表决权受限制,实到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341,939,131.57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1%,超过本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2023年8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应到股东938人,所持股份总数为641,718,000.00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16,425,116.67股,表决权受限制股份数为125,292,883.33股;大会实到股东或委托代理人55人,所持股权数349,388,995.20股,其中0股表决权受限制,实到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349,388,995.20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6 %,超过本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
2023年11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共计939人,所持股份总额为950,758,000.00股,其中1人持有股份309,040,000.00股属专项债券,不出席本行股东大会,不参与股东大会的表决。故大会应到938人,所持股份总额为641,718,000.00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16,425,116.67股,表决权受限制股份数为125,292,883.33股;大会实到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74人,所持股份数342,026,999.66股,其中0股表决权受限制,实到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342,026,999.66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6.23%,超过本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
三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分别以有效票数全部票数赞成,占有效票数的100%,表决通过了《汇川农商银行董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草案)》《汇川农商银行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草案)》《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经营与发展计划(草案)》《汇川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汇川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汇川农商银行董事会对主要股东2022年度评估报告》《汇川农商银行股权管理办法(修订)》《汇川农商银行临时信息披露报告》《汇川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汇川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汇川农商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选举办法(草案)》《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草案)》《关于提名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关于提名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关于确认由汇川农商银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汇川农商银行关于向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募股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向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募股授权书》《汇川农商银行章程(2023版修正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一般准备增提拨备方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关于外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中小股东沟通及问询机制管理办法的议案》等24个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
(一)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发展战略应当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体现差异化和特色化;
4.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资本规划,承担资本和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以及上市方案;
6.拟订本行重大收购、回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本行形式方案;
7.在章程规定权限内,决定本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重大贷款、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8.决定本行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
9.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提名,聘任或解聘本行副行长、风险总监财务部门、稽核部门、合规部门负责人,确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0.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本行章程修改方案;
12.制定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最终责任;
13.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组织各董事就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并对各董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最后将考核结果提交监事会进行评价;
15.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并对本行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
16.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17.负责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
18.制定数据战略,审批或授权审批与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督促高级管理层提升数据治理有效性;
19.制订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20.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等;
21.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
22.在董事会上通报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整改情况;
23.本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构成
汇川农商行第二届董事会于2023年6月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和董事会成员共8人(有2人任职资格待核准后正式履职),其中执行董事3人,股东董事2人,独立董事3人。
(三)董事会成员简历
余文学,男,仡佬族,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师职称。1991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经济金融工作28年。1991年8月至1994年3月,在道真自治县玉溪供销社工作,任主办会计;1994年3月至1996年6月,在中国人民银行道真自治县支行工作,任会计国库股记账员;1996年6至1998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道真自治县支行监管办科员;1998年6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道真自治县支行监管办副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贵州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习<业余大专>,于1999年在人民银行道真县支行评为经济师);2000年2月至2002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道真自治支行办公室主任;2002年3月至2004年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道真自治县支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4月在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习<函授本科>);2004年5月至2005年2月,在湄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筹建贵州湄潭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领导人员);2005年2月至2009年5月,任贵州湄潭农村合作银行行长;2009年5月至2012年11月,任贵州湄潭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12年11月至2014年8月,任贵州湄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2014年8月至2019年5月,任贵州湄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书记;2018年9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朱斌,男,1982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云南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系。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见习生;2006年6月至2010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科员;2010年3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凤冈银监办事处副主任(其间: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在云南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专业学习<在职硕士>);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任贵州织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贵州织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任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2019年3月至2023年5月,任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2023年8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陆徐飞,男,土家族,1990年1月出生,贵州印江人,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至2012年5 月 ,在德州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学习;2012年5月至2012年7 月 ,在贵阳农商银行小河支行营业部工作;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在贵阳农商银行长江支行工作;2017年3 月至2017年4 月,在遵义农商银行营业部小微中心工作;2017年4月至2019年5月,任遵义农商银行天池支行行长(其间: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挂职省联社合规部工作);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遵义农商银行合规风险部总经理 ;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任遵义农商银行业务发展部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3年8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
胡程,男,198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11年毕业于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商务管理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1至2012年,毕业于宁波诺丁汉大学金融与投资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13年至2016年,先后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任职公司客户经理;2017年在深圳金晟硕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职务;2018年至今,在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职务;2023年6月选聘为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资格待核准)。
李海成,男,汉族,1966年1月生,大专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1992至1996年任遵义市自来水公司汽车保养车经理;1996至2000年任遵义市自来水公司第三产业开发公司法人代表;2000至2004年任遵义市供排水公司副总经理;2004至2010年任遵义市金泊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今任遵义市天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2月至2015年9月任汇川联社理事;2015年9月至2023年6月,任汇川农商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汇川农商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令狐兴中,男,1964年6月出生,汉族,民建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26年。1994—2004年在心海律师事务所遵义分所担任律师,2004年至今在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02年9-12月在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民主党派骨干班学习;2003年9-12月在中共遵义市委党校第25期中青班学习;2011年4月参加“中国赴美国量刑程序考察团”赴美交流考察;2011年9月参加中央统战部、司法部举办的全国律师行业骨干培训班学习;2011年12月参加亚洲刑事辩护论坛(香港)活动;2014年3月参加中央统战部第11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究班学习;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任汇川农商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汇川农商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池泽江,男,1964年3月出生,汉族,法学本科,遵义市播州区人。1994年4月至今任贵州宇辉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宇辉所党支部书记;现任遵义市人民政府、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余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任遵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省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副主任;贵州省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专家;遵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委会主任;遵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遵义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遵义市消费者协会理事;(其间:2000年至2002年专升本毕业于贵州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法学专业;2017年被推荐到国家律师学员进修学习等)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任汇川农商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汇川农商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余宗科,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大专文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遵义市遵商联盟副主席、遵义市工商联(商会)副主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十一界政协贵州省委员、四界政协遵义市委员、五届遵义市人大代表、人大财经委员。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在遵义地区财贸学校学习;1983年8月至1991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07工厂财务科会计、主办会计(1985年至1987年通过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大专学历);1992年1月至1993年5月,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07工厂财务科副科长;1993年6月至1996年0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07工厂财务审计部部长;1996年7月至1997年7月,任遵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主任;1997年8月至1998年9月,任遵义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1998年10至1999年12月,任遵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1月至今,任贵州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先后在贵州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开元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历贵州开元资产评估公司、贵州开元房地产评估公司、贵州开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至2010年,任遵义钛业股份第一届、第二届独立董事;2007年6月至今,任中共贵州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参加大学厦门EMBA学习,完成全部学业;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处级干部进修,获得毕业。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建党100周年之际,均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授予贵州唯一获得表彰的会计师事务所“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被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2008年至遵义商业银行合并贵州银行期间,任遵义市商业银行外部监事;2023年6月,选聘为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待核准)。
(四)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汇川农商行董事会召开了11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汇川农商银行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书(草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授权书(草案)的议案》《关于聘任郑进为汇川农商银行风险总监的议案》《关于拟聘任汇川农商银行合规风险部负责人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信贷业务会审实施细则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重要岗位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关于成立汇川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案件风险排查方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股权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第九次会议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经营层2023年经营与发展计划(草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董事会对主要股东2022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遵义市遵渝建材有限公司和贵州遵义江天建材有限公司拟将在本行的股权为遵义市遵渝建材有限公司在遵义红花岗农商银行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2022年股东大会、董会会议决议及纪要事项落实情况报告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办法的议案》 《汇川农商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选举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选举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关于审议拟聘任汇川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审议拟聘任汇川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审议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汇川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体规划的议案》《关于审议汇川农商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关于审议汇川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关于审议汇川农商银行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关于审议汇川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办法》《关于选举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提案》《关于拟聘任汇川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拟聘任汇川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拟聘任汇川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经理并兼任总审计师的议案》《关于拟聘任汇川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经理的议案》《关于拟聘任汇川农商银行合规风险部经理的议案》《关于拟聘任汇川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汇川农商银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拟聘任汇川农商银行董事会风险总监的议案》《关于调整优化内设部室设置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向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募股的议案》《关于召开汇川农商银行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草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审计履职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审计整改及成果运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案件风险防控情况报告》《汇川农商银行处置计划(草案)》《汇川农商银行恢复计划(草案)》《汇川农商银行章程(2023版修正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一般准备增提拨备方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外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关于召开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草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中小股东沟通及问询机制管理办法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推进情况的报告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方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资产结构化交易模式批量转让工作方案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关联方信息确认明细表的议案》《贵州丰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薪酬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召开情况分别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符合亲自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规定;独立董事按照董事基本职责进行履职外,还在决策和监督过程中,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讨论事项时,尤其是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董事的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以及薪酬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在本行工作的时间不低于15个工作日,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行年度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监事会
(一)监事会的职责
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2.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3.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
5.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6.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指导内部稽核部门的活动;
7.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8.对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9.指派监事长或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10.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11.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12.按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3.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情况的支农支小发展战略;
14.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15.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数据治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16.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
17.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18.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构成
汇川农商行第二届监事会于2023年6月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共6人,其中职工监事2
人,外部监事3人,股东监事1人。
(三)监事会成员简历
邓维燕,女,汉族,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8年9月至2006年6月,交通银行遵义市分行员工;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桥分社工作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贵州大学法律专业自考学习;2009年1月至2009年8月,任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桥分社副主任;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部工作;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任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银行部(科技部)负责人;2012年2月至2016年2月,任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事后监督部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任汇川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2016年6月至2023年4月,任汇川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卢从众,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工作。1993年8月至10月,交通银行遵义分行中北办柜员;1993年10月至1994年10月,遵义交行丁字口储蓄所柜员;1994年10月至1996年10月,遵义交行碱厂代办所负责人;1996年10月至1998年10月,遵义交行苟家井所柜员;1998年10月至2005年8月,遵义交行中华路支行营销科长;2005年9月至2005年12月,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2005年12月至2009年6月,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波路分社主任(2004年03月至2006年1月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市场营销专业脱产学习);2009年6月至2012年2月,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北分社主任;2012年02月至2013年1月,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微评审部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桥分社主任兼高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其间:2013年04月挂任遵义市汇川区高桥镇副镇长、2014年12月挂任遵义市汇川区高桥镇党委委员镇长助理);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任汇川农商行银行小微企业金融部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2020年3月,任汇川农商银行综合办公室主任;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任汇川农商行银行合规风险部经理(第九支部书记);2021年5月至2023年7月,任汇川农商行银行纪律检查室主任、纪委委员(第一支部书记);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任汇川农商行银行党委组织部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汇川农商行银行纪律检查室主任;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任汇川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23年6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林育生,男,汉族,1979年9月生,本科学历。现任遵义双源化工(集团)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遵义云天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贵州银行外部监事。2002年9月至2004年4月,任广州意陶贸易有限公司单证部部长;2004年4月至2007年6月,任贵州福泉三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商控部长兼总经理助理;2009年10月至今,任遵义云天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9月至今,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15年9月至2020年6月,任汇川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任汇川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23年6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胡兵,男,生于1976年12月,籍贯:重庆,大学文化,毕业于重庆科技大学汽车工程专业,中共党员,遵义市汇川区政协委员,现担任遵义市万事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遵义市逸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职务。2015年至今,担任遵义市汇川区汽车流通协会会长;2016年至今,担任遵义市汇川区汽车商会会长;2016年至今,任遵义市工商联执委、遵义市汇川区工商联副主席;2020年起担任遵义市汽车流通行业商会长;2023年6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韦旭,1975年2月生,1998年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11月至2003年9月在正安县人民法院工作。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在中共正安县委组织部工作,先后任组织部干教科长、干部科长;2005年9月至2008年4月,任正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2008年4月至2010年11月,任正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2010年11月至2014年3月,在遵义市汇川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其间先后任合规与法律事务部经理、珠海路信用社主任;2014年4月辞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执业于贵州义遵律师事务所、贵州佳信律师事务;2021年11月作为原始合伙人参与发起设立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现为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2023年6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颜鲁云,女,籍贯贵州,1971年12月生,农工民主党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贵州工学院,采矿工程专业。1987年至1990年,就读于务川一中;1990年至1994年,就读于贵州工学院;1994年至1997年,贵阳制药厂工作;1997年至今,贵州鼎圣药业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23年6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四)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印发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案件防控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汇川农商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2023版)(征求意见稿)》《汇川农商银行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汇川农商银行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草案)》《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汇川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选举办法》《关于提名刘念担任监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刘念、颜鲁云、邓维燕担任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韦旭、胡兵、卢从众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刘念为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提名韦旭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印发汇川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等提案,监事会召开情况分别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三)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外部监事按照监事基本职责进行履职。在决策和监督过程中,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外部监事对监事会审议提案时发表独立、专业、客观意见;外部监事在本行工作的时间不低于15个工作日。
四、高级管理层
(一)高级管理层构成
报告期末,汇川农商行高级管理层共计6人组成。其中行长1人,副行长3人,风险总监1人。
(二)高级管理层职责
本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副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长工作,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本行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本行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和财务、合规、审计部门负责人等其他管理人员;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拟订本行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聘用和解聘方案;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正常业务和管理;
11.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2.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制定全面科学有效的数据管理制度,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13.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高级管理层人员简历
朱斌,男,1982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云南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系。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见习生;2006年6月至2010年3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科员;2010年3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凤冈银监办事处副主任(其间: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在云南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专业学习<在职硕士>);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任贵州织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贵州织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任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2019年3月至2023年5月,任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2023年8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卢椿,男,汉族,1973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至2001年6月,在贵州省长征电器集团长征电器九厂工作,任设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2001年11月至2006年6月,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团体业务部经理、银行保险部经理;2006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助理;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 任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总监;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汇川农商银行风险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王飞,男,仡佬族,198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在平坝化肥厂从事文秘工作;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在贵阳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兼秘书;2005年6月至2005年9月待业;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在镇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镇坝分社工作;2006年3月至2006年4月,在镇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发展部工作;2006年4月至2006年6月,在平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发展部工作;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在平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管理部工作;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平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助理;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任平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副主任: (其间:2006年3月至2008年7月在云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函授学习);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任平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发展部经理;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平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统计部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任平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助理兼风险统计部经理;2014年1月至2018年4月,任平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助理(其间: 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借调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规风险部工作,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在职就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助理兼任东风信用社主任;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助理兼任合规风险部经理(其间: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抽调省联社风险部大额不良专班工作);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任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2022年6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陆徐飞,男,土家族,1990年1月出生,贵州印江人,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至2012年5 月 ,在德州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学习;2012年5月至2012年7 月 ,在贵阳农商银行小河支行营业部工作;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在贵阳农商银行长江支行工作;2017年3 月至2017年4 月,在遵义农商银行营业部小微中心工作;2017年4月至2019年5月,任遵义农商银行天池支行行长(其间: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挂职省联社合规部工作);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遵义农商银行合规风险部总经理 ;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任遵义农商银行业务发展部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3年8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
郑进,男,仡佬族,贵州正安人,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8月至2008年7月,西安邮电学院信息安全专业学习;2008年7月至2008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遵义湘江支行专柜;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遵义市分行科员;2009年4月至2011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遵义支行客户部见习;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遵义支行客户部八级客户经理(公司及机构业务);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遵义支行客户部七级客户经理(公司及机构业务);2014年3月至2014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遵义南京路支行七级客户经理;2014年4月至2016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遵义市分行公司业务部七级客户经理;2016年12至2016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遵义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专业技术六级);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遵义市分行公司部客户经理(公司及机构业务)(专业技术六级);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中国建设银行遵义市分行个人金融部;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贵州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正职级);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任贵州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业务发展部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3年2月,任贵州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鸭溪支行行长(其间:2020年6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抽调省联社风险管理部工作);2023年2月至2023年8月,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2023年8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
刘念,女,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0月出生,籍贯贵州遵义,本科学历,毕业于贵州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1994年2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至1997年11月在遵义市卫生局妇幼保健所工作;1997年11月至2002年11月在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工作;2002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大连路支行内勤主任;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任交通银行遵义分行新华路支行行长;2006年2月至2014年5月任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助理(其间: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挂职遵义市金融办副主任);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总监;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2015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2年2月至2023年12月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23年12月至今任汇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
五、薪酬管理与执行
2023年,本行薪酬管理与执行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和省联社管理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薪酬实施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并延续执行《汇川农商银行薪酬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汇川农商银行重要岗位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制度约束强化薪酬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测算并准确计提2023年度薪酬总额,本行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工资管理规定(试行)》进行财务指标数据测算,根据全行员工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准确计提年度薪酬总额,各项经营指标均符合省联社规定的薪酬计提要求,2023年共计提薪酬总额为96479067.30元。本行外部董、监事薪酬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六、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9个管理部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公室)、综合保障部、纪律检查室(监事会办公室)、财务会计部(数据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合规风险部(消保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业务发展部(乡村振兴部、网络金融部、绿色金融部)、信息科技部。本行辖内共有营业网点24个,其中1个营业部,23个支行。
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机构名 | 存款 | 贷款 | 不良贷款 | 收入 |
营业部 | 76,685 | 386,466 | 32,771 | 30,863 |
宁波路支行 | 22,323 | 0 | 0 | 6 |
香港路支行 | 69,054 | 18,496 | 1,822 | 1,424 |
大坪支行 | 93,623 | 45,108 | 2,615 | 3,324 |
坪丰支行 | 36,399 | 11,761 | 1,031 | 728 |
高桥支行 | 80,609 | 26,097 | 977 | 2,179 |
人民路支行 | 43,969 | 18,470 | 514 | 917 |
澳门路支行 | 49,422 | 38,030 | 1,971 | 2,086 |
上海路支行 | 41,977 | 21,896 | 953 | 1,579 |
开发区支行 | 60,325 | 152,876 | 1,275 | 6,084 |
城北支行 | 57,066 | 23,764 | 1,351 | 1,617 |
东方支行 | 63,992 | 22,522 | 623 | 1,337 |
珠海路支行 | 61,417 | 38,975 | 3,019 | 1,424 |
东联线支行 | 42,331 | 25,393 | 725 | 1,608 |
新蒲支行 | 95,782 | 150,340 | 576 | 6,078 |
湘江支行 | 48,935 | 40,283 | 921 | 3,605 |
万里路支行 | 50,132 | 18,242 | 713 | 1,623 |
董公寺支行 | 153,547 | 36,142 | 705 | 2,783 |
高坪支行 | 126,229 | 36,646 | 1,704 | 2,689 |
金塘支行 | 45,077 | 18,772 | 474 | 1,296 |
板桥支行 | 67,478 | 17,006 | 312 | 1,227 |
团泽支行 | 65,078 | 27,652 | 1,029 | 1,949 |
泗渡支行 | 57,483 | 27,134 | 1,320 | 1,863 |
观坝支行 | 20,197 | 0 | 0 | 3 |
合计 | 1,529,129 | 1,202,069 | 57,398 | 80,602 |
重要事项
一、股权结构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股本金总额95075.80万股,共有股东人数937人,其中法人股东20户,股金余额64222.15万股,占股金总额的67.55%(其中*****万股属于募集的专项债券,占股金总额的32.5%);自然人股东917人,股金余额30853.65万股,占股金总额的32.45%(其中职工股东218人,股金余额5013.10万股,占股金总额的5.27%;其他自然人股东699人,股金余额25840.55万股,占股金总额的27.18%)。
二、最大十户股东持股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 户 名 | 持股金额 | 占比% |
1 | 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0 | 32.5 |
2 | 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6310.23 | 6.64 |
3 | 遵义天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4812.89 | 5.06 |
4 | 遵义衡鑫实业有限公司 | 3636.40 | 3.82 |
5 | 遵义海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810.78 | 2.96 |
6 | 遵义市天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758.61 | 2.90 |
7 | 遵义市遵渝建材有限公司 | 2139.06 | 2.25 |
8 | 遵义罗庄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698.22 | 1.79 |
9 | 遵义青藤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604.30 | 1.69 |
10 | 贵州亚美装饰有限公司 | 1497.34 | 1.57 |
三、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行履行法定程序并经监管部门批复同意,2023年9月,本
行向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募集*****万元专项债权,用于补充资本,本行注册资本由原641,718,000.00元(人民币:陆亿肆仟壹佰柒拾壹万捌仟元整),变更为950,758,000.00元(人民币:玖亿伍仟零柒拾伍万捌仟元整)。
四、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经省联社推荐,本行履行法定程序并报监管部门任职资格备案,2023年8月,朱斌同志任汇川农商银行行长;2023年8月,郑进同志任汇川农商银行风险总监。
五、其他事项
1.本年度本行无经济、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2.本年度本行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监管部门的处罚。
其 他
一、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省联社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坚定服务“三农”市场定位,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根本目的,坚持“姓农、姓小、姓土”的核心定位,坚持“做农、做小、做土”的经营理念,着力建设有温度、有速度、有深度的百姓银行。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作出新贡献。
披露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无虚假和隐瞒事实情况,并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方式:以纸质印刷材料和电子版信息披露。本报告备置地点:总行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营业场所和本行网站。
(二)本报告登载互联网络。网址:http://zyhc.gznxbank.com/
(三)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披露途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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