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医用家具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17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医用家具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177号

桂政采函〔2024〕177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百诚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号楼五层519号办公室E37号

法定代表人:李毅

本中心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医用家具采购项目(GXZC2024-G1-******-CGZX)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14项:采购文件分标1、2、3、4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4)设计方案”的未组织现场勘查,评审因素未结合实际情况表述不明确;“(3)样品展示分”的评审因素评审信息过于笼统,描述过于模糊;“(7)售后服务分”的设置不切实际门槛设置过高,不够细化量化;“(6)产品生产保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环境保护能力分”内容变相设置规模条件、没有细化量化;分标4采购需求货物1“等候沙发”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使用的标准名称错误;采购需求分标1货物1“分类污物存储柜”检测标准设置不合理与需求不符;分标1货物53“输液柜”68“医疗配药操作地柜1”、分标2货物65至72的“医用工作台_L”“医用工作台_R”、分标4货物8“茶几”检测标准设置不合理,故意提高门槛具有倾向性;分标4货物17“书架”使用了作废检测标准,标准设置不明确且与检测项目表述不符;分标4货物22“洽谈台”使用了作废检测标准,需求与技术参数存在不一致;分标4货物34“餐台”、货物44“沙发”检测标准设置不合理不适用;分标1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2)产品性能分”中“1)提供……‘感应水龙头’合格检测报告……”的评审因素要求不合理具有倾向性;分标4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2)产品性能分”中“1)提供……‘三合一偏心连接件’合格检测报告……”的内容存在实验条件前后矛盾不一致。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2、3、4、5、6、7、8、9、10、11、12、13、14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7月29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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