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的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遴选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水务领域项目公开遴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乐水务字〔2021〕5号),我局决定公开遴选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
2.项目内容:(1)榕仔沟、新民沟水污染治理工程;(2)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3)农田排口治理;(4)主河道环保清淤修复。
3.建设地点:乐东县佛罗镇。
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2.设计机构须具:水利行业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双方签名,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在该公司的社保清单(近1个月)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单位于2024年7月30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按时到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资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双方签名(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在该公司的社保清单(近1个月)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5.需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项目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截止时间前,复印件加盖公章);
7.近年来公司承办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书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可提供的其它资料,以上资料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材料密封后送至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二楼办公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9.以上资料准备纸质版(彩色)以及电子版(盖章PDF),两者需要一模一样
五、报名地点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898-********。
六、其他事宜
遴选结果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29日
标签: 佛罗溪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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