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广东铁塔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广东铁塔2024-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2024-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ZJZB-202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确保公司一体两翼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工作正常开展,拟对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进行选聘。2024-2027年预估处置数量:893,590,000.00(WH,瓦时),2024-2027年预估处置数量(吨):*****吨,预估规模为:不含税*****.15万元,含税*****.6万元。
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
份额 | 分配区域 | 2024-2027报废铅酸电池预估规模 | 预估份额 | |
容量(WH) | 重量(吨) | |||
份额1 | 广州 | 545,830,000.00 | 16,133.00 | 61.1% |
深圳 | ||||
东莞 | ||||
河源 | ||||
惠州 | ||||
梅州 | ||||
清远 | ||||
韶关 | ||||
揭阳 | ||||
汕头 | ||||
珠海 | ||||
潮州 | ||||
汕尾 | ||||
份额2 | 佛山 | 347,760,000.00 | 11,168.00 | 38.9% |
肇庆 | ||||
江门 | ||||
茂名 | ||||
湛江 | ||||
中山 | ||||
阳江 | ||||
云浮 | ||||
总计 | 893,590,000.00 | 27,301.00 |
备注:上述预估处置数量仅供参考,预估数量不作为后期中选后承诺交付的数量。最终实际交付的数量以各地市实际的规模、订单以及现场实物清点为准。
后期中选后所有型号的电池均按照 Wh(瓦时)交付,计算规则如下:1Wh=1V*1Ah。比如 300 只 2V.Ah 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 300*2 =600Wh;300 只 6V.Ah 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 300*6=1800Wh。其他型号的均按照此规则计算。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2.1采购内容:选聘2家回收商负责从采购方指定的站址运输回收报废铅酸蓄电池,被委托方负责自行组织车辆到站址,负责回收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手续办理、清点、包装、装车、搬运、吊装、运输、保险、卫生清理及全过程的安全防护等事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处置要求:报废铅酸电池严格落实不经仓处置,由回收商上站回收电池,铁塔自有仓库中不得存放报废铅酸电池。报废铅酸电池处置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本地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2.
3.
3.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铅回收或涵盖相关内容。
3.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①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则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49中900-044-49,有效期截止日应满足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0天。如有效期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少于100天或者有效期不足以覆盖本项目的;须承诺合同履行期内及时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期(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承诺函》);
②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31中900-052-31。如有效期不足以覆盖本项目的,须承诺合同履行期内及时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期(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承诺函》);
注:如在合同履行期内申请人未及时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期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经营规模为HW49中900-044-49或HW31中900-052-31每年不低于1万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必须具备以下“收集、贮存、利用”或“收集、贮存、处置”或“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由于不同地域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经营许可证存在差异,若申请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与上述描述不一致,则申请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至少必须包含“利用”或者“废铅蓄电池利用”或符合本项目主要服务的经营许可范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转移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要求,申请人应为广东省内企业,若为省外企业,应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① 申请人应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粤环发〔2022〕3号)的相关要求(明确广东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范围为相邻的省份(福建、江西、湖南、海南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② 申请人应为与广东省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全国统筹布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企业。目前与广东省省签订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合作协议的省份分别有:湖北省(有效期至2024年底)、浙江省(有效期至2025年底)和贵州省(有效期至2026年底),涉及省份企业可按照工作程序提交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若上述省份与广东省签订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合作协议到期后未能成功续约,视为申请人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出售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③ 申请人应为全国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环办固体函〔2024〕50号)的通知中的试点单位。
(4)申请人须按出售人要求,在广东省内提供可接收报废铅酸电池的贮存库,且贮存库面积合计不低于1000平方米。须提供贮存库(自有或租赁)相关证明材料,贮存库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5)申请人应具备 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成功转移案例证明材料。若申请人为本省的,应具备本省成功转移案例。应提供环保部门网上查询页面及至少一份对应的合同。若申请人为外省的,应具备跨省成功转移案例。应同时提供经其所属省环保部门同意的跨省接收批复文件、环保部门网站公示查询截图和至少一份与转移批复文件对应的合同。
(6)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或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铅酸电池的运输(应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申请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第三方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申请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合同的有 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申请人应承诺及时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延期手续或续签 运输委托合同或更换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确保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运输方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运输资质有效期承诺函》)。
3.3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4控股管理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预审方法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7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竞价。
4.3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少于3家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家,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
5.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4日18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凡有意参与多个标段的潜在申请人均须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各对应标段操作流程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按照项目支付一次费用即可)【资格预审文件费用通过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缴纳,支付要求: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间,登录中捷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进行支付,(注:登录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b.chinaccsscm.cn/完成报名,账号为贵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供应商登录后请及时完善信息并更改密码。网站主页可下载《中捷招标系统申请人网上售标操作手册》参考流程。)支付完成后,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4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应答文件的递交5.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
6.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应答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6.3申请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申请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应答文件。
(4)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
(5)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7.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申请人请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申请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碧悦街8号中国铁塔大厦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20-********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 系 人:周杰、关丽丝、廖益民、黄柯、李龙进、李凯
电 话:135*****182(周杰)、134*****706(廖益民)、136*****096(关丽丝)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异议渠道(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联 系 人:黎湘
联系电话:173*****680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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