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石化环保国控点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2024
九江石化环保国控点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2024
招标公告
九江石化环保国控点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2024)(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九江分公司财〔2024〕4号的要求开展招标工作,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九江石化),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九江石化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请有意向的公司参加投标。本项目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
确保九江石化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器持续正常、有效、稳定、安全地运行,并向国家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石化总部在线监测系统上传准确真实的监测数据。服务范围包括:
确保九江石化17个环保国控点( 1#脱硫脱硝烟气、2#脱硫脱硝烟气、1#CFB、2#CFB、1#硫磺尾气、2#硫磺尾气以及污水总排放口;1#常减压炉、2#常减压炉,苯抽提炉、连续重整四合一炉、4#加氢炉,渣加炉、加裂炉,溶脱炉、焦化炉,芳烃炉)在线监测数据上传至中国石化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平台、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和国家生态环境部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平台(以下简称总部平台、省控平台、国发平台)的数据采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1.2总费用:15.8万元(不含税)
1.3 服务周期: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止(若合同签约生效时间晚于2024年9月25日,则以合同签约延迟情况下的约定时间为准)。
1.4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服务地点:九江石化
2 招标项目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九江石化环保国控点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2024)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器持续正常、有效、稳定、安全地运行,并向国家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石化总部在线监测系统上传准确真实的监测数据并按照最终客户的要求提供所需文档。具体范围以附件16(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准。
2.3 服务期: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止(若合同签约生效时间晚于2024年9月25日,则以合同签约延迟情况下的约定时间为准)。
2.4 工作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中国石化相关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2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经营范围须符合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设备或相关销售维护要求。
3.3 投标人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总金额超20万元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最近3年以来的业绩清单及其证明文件,并应具有相关系统建设或运维服务业绩和良好的运行经验。在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中未发现重大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
3.6近3年财务状况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3.7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款和说明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3.8拟在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投标人必须保证这些人员将来实施本合同时不得更换(招标人同意的除外)。
3.9业主有权对承包方用于本合同的设施、用品、用具和提供的服务进行HSE审查并确认其是否合格。承包方未能通过HSE审查的设施和业主代表认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本合同内的工作,对于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HSE事件、事故,承包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因业主方的责任外,承包方需承担派驻员工的一切劳保伤残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委托方明确允许,不得将带有中国石化标识、单位名称的系统(包括DEMO、测试系统)、源码、敏感信息等发布、托管在互联网。
3.10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5日,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本公告所示地点。(非正常上班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4.2报名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30号九江石化信息中心(数据中心大楼)三楼 314室。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招标公告,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原件) ,购买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上述有关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投标人不予报名。
4.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5日。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投标报名人报名材料须经我方审核通过后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报名人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的,有关报名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期间,投标人尽早联系招标人,提交投标报名文件原件扫描件经审核确认合格后,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前经招标人确认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材料原件须在招标人确认合格后5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址,无特殊原因,该期限内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报名材料的,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报名。
5 现场勘察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5.2 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人民币0元整,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款的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银行汇款,投标人在标书中提供招标人财务部开具的收款凭证作为投标保证金凭证。
招标人账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16******T
开户行:工商银行九江分行东区支行
银行联行号:102*****0292
6.2 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
7.2 递交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30号,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信息中心会议室(数据中心大楼)。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抵达开标地点)。
8.2 开标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30号,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信息中心会议室(数据中心大楼)。
9 其它
9.1 无论中标与否,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9.2 请投标人注意自身的保密工作。
10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上发布。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招标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30号
联 系 人:余建胜
电 话:0792-*******; 133*****607 (8:30至17:00))
电子信箱:yujs.jjsh@sinopec.co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2024年7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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