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更改殡葬设施规划布点的通知

关于上报更改殡葬设施规划布点的通知

平民〔2024〕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自2020年平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实施〈平阳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的批复》以来,各乡镇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公益性公墓拟选址。现因各乡镇村社合并,各村社人员调整,且根据资规局三调图斑调整,生态红线区域划分等原因,布局专项规划里公益性公墓布点需进行局部调整。

请各乡镇按“节地生态、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相对集中”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本辖区内规划布局调整方案,填写附件1、附件2,于8月31日前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给县殡改办。

联系人:郑京京,联系电话:1*******1(浙政钉号:**********)。

平阳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0日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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